长兴县龙山新区后洋村农村污水治理工程施工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长兴县龙山新区后洋村农村污水治理工程 ,项目业主为 长兴县龙山新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兴县龙山新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组织机构为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长兴县龙山新区后洋村农村污水治理工程
2.2 建设地点: 长兴县龙山新区后洋村
2.3 招标范围: 主要为污水处理管网。具体工作内容为上述管网工程的土方开挖,沟槽埋管,检查井、化粪池、处理池设置等。其中排水管、复合材料井盖、成品塑料检查井、成品玻璃钢化粪池、成品水泥预制化粪池、成品水泥预制生态池为甲供材料,甲供材料为县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到场;不包含由招标人另行采购的“污水治理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所包含的所有内容;不包含由招标人另行招标采购的泵房所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4 合同估算价:大写 壹佰玖拾捌万 元整,¥: 198 万 元。
2.5 本工程总工 期: 60日历天 。
2.6 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有效的《长兴县建筑业企业诚信备案手册(入库企业)》、《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任职B类证书。
3.4 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具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具有企业任职文件,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任职C类证书。
3.5 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3.6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长兴县招投标中心投标会员,请于 2014 年8月5日 8 时30分至 2014 年8 月11 日 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止,登录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长兴县招标投标网“办事指南”栏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会员报名操作手册”。
4.2 本次招标不受理非会员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会员应先网上报名,从 2014 年 8 月 5 日起 登录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费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补交;
5.1 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同招标文件一起提供下载。
5.2 招标文件下载每套售价 300 元,现场领取每套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8 月 14 日 14:00时整,地点为长兴县长海路361号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二楼。
6.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补交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交验购买发票。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兴县龙山新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组织机构: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长兴县 地 址: 长兴县镜水蓝庭 9-1-202
邮 编: 313100 邮 编: 313100
联 系 人: 吴工 联 系 人: 郑工
电 话: 0572-6053320 电 话: 0572-6250311
传 真: / 传 真: 0572-625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