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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县项目污水处理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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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08-06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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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项目名称:平远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县项目污水处理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远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县项目污水处理系统建设项目已由平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字【2014】4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远县八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县试点项目专项资金和县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在八尺镇的八尺村、角坑村、黄沙村、稔田村、肥田村、南塘村建设人工湿地处理生活污水系统;在八尺镇的楼前村、石峰村、樟田村和河头镇的象牙村建设稳定塘处理生活污水系统。 

2.2招标范围:按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文件要求; 

2.3 预算造价:约人民币合计862万,其中:人工湿地构筑物357.61万元,水渠管道504.27万元; 

2.4工程地点:黄田水库上游及周边的八尺村等10个村; 

2.5建设工期:240天(日历天); 

2.6计价方式:单价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及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近三年内具有人民币500万以上(含500万)的环保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拟投入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承担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了进粤企业、资质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 

3.2信誉要求: 

3.2.1 自2014年1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未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广东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的不良行为处罚(公示)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2.2 处罚期限不在2014年1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报名截止时间范围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本工程采取现场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4.1.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4.1.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1.3、营业执照副本 

4.1.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1.5、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 

4.1.6、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 

4.1.7、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 

4.1.8、项目负责人合法的人事或劳动合同关系 

4.1.9、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即4、5、6月份)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4.1.10、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近三年内人民币500万元以上的环保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鉴定)书】 

4.1.11、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以上4.1.2~4.1.11项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带原件核查) 

4.1.1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1.13、省外企业必须提交《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资质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 

上述资料装订成册并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亲自提交。 

4.2报名时间:2014年 8 月 8 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平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014年 8 月 8 日16:10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结果将网上公告或电话通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到指定地点购买(如下); 

合格投标人于2014年 8 月 9 日至 8 月 15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到梅州市梅江二路67号益民大厦5楼(百花洲电影院正对面)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4年 8月 29 日上午9:00-10:00时,截止时间为上午10:00时,提交到平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平远县建设工程交易大厅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应准时参加(身份证原件备查)。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盖章):平远县八尺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点: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八尺镇府前街1号 

联系人: 肖先生 联系电话: 0753-8233514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沙河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 

联系人:诸先生 联系电话:0753-2398938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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