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县城排水改扩建二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设C2014001
1、新疆卓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沙湾县洁安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沙湾县城排水改扩建二期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前来报名。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沙湾县城排水改扩建二期工程设计
项目地点:沙湾县
招标内容:新建二级污水处理厂一座、排水管网44公里;近期3万立方米/天、远期5万立方米/天。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80日历日;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投资额:
招标范围:沙湾县城排水改扩建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服务;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且经年审合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有效的资质证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认定的[设计]综合类资质(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设计]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甲级资质;(3)自治区区外投标企业应当具备:自治区区外企业需具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勘察设计企业单项工程进疆备案表》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勘察设计企业进疆备案册》;具体要求见自治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发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勘察设计企业进疆备案程序及要求”;(4)项目负责人必须直接参与设计全过程.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和丰富同类项目经验的国家注册师;(5)、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1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不得少于2项;(6)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1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不得少于1项;
(7)、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预审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支付任何投标补偿费用。
8、报名时间:2014年8月5日至2014年8月11日(每天10:00—19:30时,北京时间)
9、报名地点:沙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交易中心报名(本次招标不接受网上报名)
1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壹仟元(1000元)。投标人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若非招标人原因,投标人无故中途退出投标活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招标人:沙湾县洁安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卓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漆金莲 联系电话:13699966535
报名联系人:史云鹏 联系电话:0993—6018225
塔城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沙湾分中心
2014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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