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酉阳县2014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输供水管材采购招标已由重庆市酉阳县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酉阳县翔隆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市财政配套资金、地方财政配套及群众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输供水管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酉阳县2014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输供水管材采购,采购总额约1000万元,包括聚乙烯(PE100级)管材(含PE复合管材)及其配套管件,上述管材及其配套管件的储运、安装及售后服务。
2.2 招标内容:
序号 |
名称 |
压力等级(P) |
管径 |
备注 |
1 |
PE 管(或PE复合管) |
1.6Mpa |
DN20-50 |
2
PE 管(或PE复合管)
1.25Mpa
DN63-110
3
PE 管(或PE复合管)
1.00Mpa
DN125-500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涉及的各类管材采购及其配套管件的储运(含仓储保管、公路运输及施工场内转运、人工搬运)、安装、检测及售后服务。
2.4 本工程的计划供货期:供货人接到招标人通知后5日内将每批材料运至招标人所指定的施工现场。
2.5 建设地点:酉阳县。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供货单位应为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生产企业,注册资本在8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能独立生产DN20-DN500的PE管材(或PE复合管材),管材需符合GB/T13663-2000标准,管件符合GB/T13663.2-2005标准; 供货单位现场安装服务及售后服务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在公告期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份售价人民币800.00元,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地点: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酉阳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酉阳县翔隆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酉阳县桃花源镇桃花源中路61号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60号
联系人:
电 话:023-75532362 电 话:023-86394748 13908271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