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托,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XQGPC-2014259
二、项目内容
采购预算金额:250000元
采购明细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主体1套、设备房1间、污水处理站布置1项、格栅1个、调节池提升泵2台、液位控制器1台、A级生化池生物填料1组、O级生化池生物填料2组、A级生化池挂料系统1组、O级生化池挂料系统2组、沉淀池污泥提升器1台、接触氧化池曝气装置20个、污水消毒装置1台、罗茨鼓风机2台、电气控制系统1个、设备内管道阀门1项、人孔盖板4个、软管1套、入孔DN504个、调节池1座等,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详细配置清单,该清单在投标人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后上网公示,并作为验收的依据。清单内容应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详细配置及技术标准,并与交货时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内容一致。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须有法人签字或盖章,法人不能参与投标时必须提供)。
4.法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要求。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1.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4年8月27日至2014年9月1日,每日9:00-11: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123室。
3.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携带2014年8月27日之后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现场购买。
4.谈判文件的售价:谈判文件售价为每包100元人民币。谈判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5.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2014年8月29日9:30,在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口集合,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22-23987594。
五、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谈判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4年9月5日9:30前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121室
3.谈判时间:2014年9月5日9:30
4.谈判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121室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郝先生李女士
2.联系电话:022-27937066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永红工业区二支路38号
3.采购人联系人:王女士
4.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3987594
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青远路5号(天津市西青区财政局)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7937066
4.采购代理机构传真电话:022-27937066
5.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380
6.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xqcgzx6066@163.com
九、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其他事项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获取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单位公章或投标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原件、办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到企业注册当地的检察院或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查询并获取《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附件:谈判文件电子版下载
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