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
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乐至县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 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川发改环资【2012】1057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至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 ,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 乐至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环资【2012】1057号文件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20130906006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腾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至县天池镇棉花沟村。
2.2 建设规模:新建1万立方米/日城市生活污水再生利用设施。按远期总规模2万立方米/日配套再生中水供水管道3.133公里。
2.3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该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全部招标。
2.5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3.1 本次设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已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9月01日至2014年09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在乐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持下列证件(证明、证 书)获取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2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09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09月23日9时00分,地点为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本项目开标室。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乐至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乐至县池南路55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张伟
电子邮件: 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腾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地 址: 乐至县天池镇池南路55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028-23322356
传 真: 028-2332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