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港南区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管件采购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贵发改农经〔2014〕185号及贵港市港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港南发改投规定〔2014〕73号、90号、93号〔2013〕131号批复了初步设计,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局、财政局以贵发改农经〔2014〕266 号文下达了贵港市港南区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投资计划1667万元,其中管材管件部分约为527万元。项目法人为贵港市港南区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海真诚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贵港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贵水招标备案〔2014〕42号,现对该项目的管材管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港南区瓦塘乡旺良村官良、卜岭屯;湛江镇沙岭村;港南区木格镇平悦村、岭塘村、东坡村、和平村;八塘镇苏湾、横岭村、鹤山村、山泉村;东津镇万垌村;木梓镇莲子村。
交货地点:港南区瓦塘乡旺良村官良、卜岭屯;木格镇平悦村、岭塘村、东坡村(东坡村水厂扩建)、和平村;八塘镇苏湾、横岭村、鹤山村、山泉村;东津镇万垌村;木梓镇莲子村各项目所在地。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港南区瓦塘乡旺良村官良、卜岭屯;木格镇平悦村、岭塘村、东坡村(东坡村水厂扩建)、和平村;八塘镇苏湾、横岭村、鹤山村、山泉村;东津镇万垌村;木梓镇莲子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输配水管材管件采购,(不含安装)。
计划交货期限:招标人将提前7天(日历天)通知中标单位,以配合建安工程的建设,中标单位必须120天(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承包方式:单价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PE100高密度聚乙烯给水管的生产厂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若被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的产品,必须具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规定强制认证的,必须具备强制认证证书)。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同类型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3.2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 2011年~201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4 业绩要求:
□无要求;
有要求:近5年(2009年1月~2013年12月)具有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具有PE100高密度聚乙烯给水管生产销售及运行业绩。
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②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和用户对运行情况的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5 其它要求:
3.5.1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若有)、质量认证证书(若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若有)、强制认证证书(若有)、省级或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省级或以上质量检测单位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和卫生性能检测报告等证件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5.2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3.5.3 截至开标之日起1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必须先经过本招标项目当地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记录后,方可进入本项目招标投标报名等各项业务活动(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正本附原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评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发售。
发售时间:2014年9月9日至9月1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脉华庭3号楼二楼)。
发售人姓名:梁锦云
发售方法: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的打印件)或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委托代理人信息表、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如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打印件、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3)《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招标项目定于2014年9月30日9时整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脉华庭3号楼二楼)公开开标。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港市港南区水利局
地 址:贵港市港南区行政中心三楼
邮 编:537100
联 系 人:赖 工
电 话:0775-4329560
传 真:0775-4332876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贵港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0775-4569321
贵港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0775-4595831
招标代理机构:北海真诚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贵港分公司地址:贵港市荷城路德宝花城S-6-13栋3楼(阳光都市对面)
邮 编:537100
联 系 人:林 工
电 话:0775-4218989
传 真:0775-4218989
招标人:贵港市港南区水利局(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陆学兵
招标代理机构:北海真诚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潘荫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