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杭州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办公室委托,就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4年度进网排水用户污水水质检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 项目编号:QSZB-SXSCG-14123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 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 、组织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区已经办理排污申报手续的322家排水用户进网水质进行定期检测,重点是对污水管网、泵站及污水处理厂运行可能造成影响的污染物进行监测,合计约864家次,主要包括PH、SS、CODcr、氨氮、TP(总磷)等五个指标,单价控制在206元家/次以内。
频次:对国控企业(3家),每月水质抽测2次;对省控企业(1家),每月水质抽检2次;对区控企业(33家),每两月水质抽检1次;对一般企业(285家),每半年抽检1次;共计864次。
2、 组织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25家餐饮及食品单位进行定期检测和评价,合计约50家次,主要包括油脂、PH、SS、CODcr、氨氮、TP(总磷)等六个指标,单价控制在266元家/次以内;
频次:对区内25家重点餐饮及食品单位,每半年抽检1次;共计50次。
3 、组织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区内28条河道指定断面水质进行定期检测和评价,主要包括水温、透明度、PH、溶解氧、石油类、氨氮、高锰酸盐、TP(总磷)等8个指标,单价控制在300元条/次以内;
频次:对28条河道指定断面每月水质抽测1次,共计336次。
4 、以上抽检次数为暂估数量,具体数量、频次由采购人确认,并根据实际抽测次数据实结算。 本项目总价控制在30万以内。
四、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认证的水质监测资格。
3 、应有良好的履约和服务能力,并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提供快速的服务。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1. 日期:2014年8月28日至2014年9月16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2. 地点:杭州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市丰潭路380号城西银泰城B座11楼1101-1)。
3. 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 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省级及以上计量认证的水质监测资格证书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叁仟元。
投标保证金应于2014年9月16日 下午 17:00 前到达杭州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
交付方式: 汇票/支票/电汇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年9月17日上午10: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玉泉校区设备楼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4年9月17日上午10:00在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玉泉校区设备楼三楼会议室,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规定时间到达开标现场的,视同放弃监督权利、认可招标结果。
十、质疑和投诉:
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 、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 、质疑受理地点:杭州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市丰潭路380号城西银泰城B座11楼1101-1)。
4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监督投诉电话,0571-89898772。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杭州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杭州市丰潭路380号城西银泰城B座11楼1101-1
联系人:陈强兵、赵梓涵
电话:0571-87666115
传真:0571-87666111
邮箱: qszb002@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