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区清江镇、曾口镇场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监理招标
公告(第二次)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 巴中市巴州区清江镇、曾口镇场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已由 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巴发改审 [2014]12 号、 13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巴中市巴州区环境保护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巴中市巴州区环境保护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建设项目, 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巴发改审 [2014]12 号、 13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和改革委指定的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20140703018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成都恒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巴中市巴州区清江镇、曾口镇场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2.2 建设规模:清江镇建设日处理生活污水 2000 吨的污水处理厂一座及配套管网 21 公里;曾口镇建设日处理生活污水 800 吨的污水处理厂一座及配套管网 5.3 公里 .
2.3 建设地点:巴中市巴州区清江镇、曾口镇
2.4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中所示的全部建设内容监理招标;
2.6 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2.7 建设工期: 540 日历天;监理服务期: 540 日历天 + 缺陷责任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 四川省省外企业还需具备 《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 近三年( 2011 至今)以来已完成 1 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9 月 17 日 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4 年 9 月 23 日 23 时 59 分通过《巴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巴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10 月 15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巴中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本项目开标厅(巴中市巴州区江北望王路东段 447 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建设网》、《巴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巴中市巴州区环境保护局
地 址: 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中段 594 号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827-2633466
招标代理机构: 成都恒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河滨路 75 号 4 楼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28-65590965
2014 年 9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