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市政园林管理处“黄杨山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运至西坑尾处理”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 珠海市斗门区市政园林管理处 (采购人)的委托,就 珠海市斗门区市政园林管理处 “ 黄杨山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运至西坑尾处理”(项目编号 GDJZ2014-H040W) 项目 ,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现将本政府采购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4年9月18日起至2014年9月24日止,共计 5个工作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及需求
1、采购项目预算: 项目总价估算为 25.26万元(人民币贰拾伍万贰仟陆佰圆整),单价定为 37.89元 /立方米,总价为项目合同期内经合同双方确认的实际运送量的三分之二乘 37.89元 /立方米,预计运送总量为 10000吨,按1立方米渗滤液重量为 1吨计算,费用以重量结算。
2、采购项目概况及用途:
经珠海市政府批准,斗门区黄杨山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运送到西坑尾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黄杨山垃圾渗滤液运送量以西坑尾地磅称重计量联单为依据,由成交单位和采购人双方共同确认的统计表实际运送量为准。成交单位处理渗滤液的量按运送量的三分之二计算。
3、主要技术参数或服务要求:
( 1)、成交人负责处理后出厂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6889-2008)表二及广东省《水污染排放限值标准》(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排放标准的控制指标出水水质要求。当月抽检出水水质超标第一次扣除当月处理费用的 2%,第二次 4%,第三次 8%。
( 2)、若成交人的处理设施因故不能正常运行,成交人应提前三日通知采购人,若成交人的处理设施因突发事件不能正常运行,成交人应在第二天通知采购人,使采购人能及时应变和调度。处理设施一旦恢复正常运行,成交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运输处理。
( 3)、根据珠海市政府相关部门协调以及采购人、成交人双方协定,垃圾渗滤液处理费单价定为 37.89元 /立方米(经检测,黄杨山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含污染物浓度较低,其单位体积重量与水的单位体积重量相近,因此按1立方米渗滤液重量为 1吨计算,费用以重量结算。上述单价仅为处理费用,不包含运输、过磅称重等其他费用)。处理费用按季度结算,成交人须提交相关的垃圾渗滤液核算费用资料(另附)及发票,采购人在接到成交人核算费用申请后开始向有关部门办理付款手续,并在 3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人支付处理费用。
二、拟邀请供应商名称:隆润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三、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1、市场供应情况(是否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根据珠市政园林林业函〔2014〕236号文件精神,黄杨山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运至西坑尾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处理,垃圾渗滤液二期工程设计处理由珠海市水务集团通过公开招标给隆润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建设营运,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故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2、拟邀请的供应商与项目的匹配情况:匹配
3、专家论证意见( 300万元以上):无。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至期满后 2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的说明或本项目采购需求技术指标的不合理性等内容)反馈至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单位联系人:赵宇;联系电话:13417718506
地址:珠海市斗门区市政园林管理处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秀丽 ,0756-3333578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 119号俊明苑 137-1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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