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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县垃圾综合处理中心工程焚烧线设备采购及技术服务国际招标公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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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09-23 22:48
浏览次数: 250
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14-09-22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 密云县垃圾综合处理中心工程项目于2014年8月1日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京发改【2014】1635号。该项目位于密云县巨各庄镇水峪村南山沟,项目总投资85348万元,密云县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作为项目的建设单位。
该项目建设规模为生活垃圾焚烧能力600吨/日,炉渣填埋区库容87万立方米、生活垃圾暂存区库容36万立方米,填埋场使用年限为25年,粪便处理能力300吨/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粪便及餐厨垃圾处理厂、卫生填埋场、污水处理厂、管理区及机修车间、地泵房等相关配套设施。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项目总投资8534万元(含外汇3514万美元)。根据发改委的批复(京发改【2014】1635号),已安排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56782万元,引进社会投资24482万元,其余建设资金、征地拆迁费及红线外配设施投资全部由密云县政府自筹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密云县垃圾综合处理中心工程项目于2014年8月1日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京发改【2014】1635号。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723-144014450006
招标项目名称:密云县垃圾综合处理中心工程焚烧线设备采购及技术服务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北京市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规格 备注
1 垃圾焚烧系统及技术服务 1套 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如果投标人按要求提供的主要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格式见第一册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IV-9-4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格式);
2、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财务状况须提供投标人最近三年(2011-2013)的财务状况资料(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或投标人采用的炉排技术)具有 :两台(/套)单炉500吨垃圾/日及以上机械炉排炉业绩;(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合同或用户证明和用户联系方式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应提供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由其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4-09-22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4-09-29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招标文件售价:¥3000/$500
其他说明: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4-10-28 10:00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6、投标人在投标前需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上完成注册。评标结果将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公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密云县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密云县新西路60号
联系人:陆主任
联系方式:0086-10—69065483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联系人:李硕 杨钏钗
联系方式:0086-10-88354433-287/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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