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餐厨垃圾收运和监管体系建设项目—餐厨垃圾收运监管(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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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大连市城市建设管理局 委托,就 大连市餐厨垃圾收运和监管体系建设项目—餐厨垃圾收运监管(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 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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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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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本项目的采购方式为: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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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项目名称: 大连市餐厨垃圾收运和监管体系建设项目—餐厨垃圾收运监管(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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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招标编号: TLCG2014-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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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采购预算: 143.0000 万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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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该项目 无 拦标价,拦标价在开标前 天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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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招标内容: 餐厨垃圾收运监管(信息化)系统 一套(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注:1. 本次采购的显示器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六期)的产品。投标单位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六期)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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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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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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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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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报名其他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不包括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 (二)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所投主要产品(称重传感器)生产厂家出具的合法有效授权; (三)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且须提供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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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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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意报名的各投标单位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已注册除外)并审核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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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 现场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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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购买:申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携带 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网上报名确认单、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提供)、联合体协议(如是联合体投标须提供)、售后服务证明材料原件(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携带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双方公章的委托协议)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到 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处购买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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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购买:已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自行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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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自 2014年09月23日 起至 2014年10月09日 ,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6:30 (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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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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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价:每套 200.00 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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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纸押金 元人民币,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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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图纸,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需加手续费(含邮费) 人民币 元,招标代理人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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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13000.00 元;保证金形式及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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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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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递交与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 ||||||||||||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北京时间) 2014年10月16日 13:00 至 2014年10月16日 13: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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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文件递交与接受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 第五 受理区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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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2014年10月16日 13:3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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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 第一开标室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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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标时间(北京时间): 2014年10月16日 13: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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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评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 第五评标室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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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 ||||||||||||
5.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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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大连市城市建设管理局 |
采购代理机构: |
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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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地址: |
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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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邮编: |
116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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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子文 |
联系人: |
吴晓红、金科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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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电话: |
84651705、846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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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传真: |
84651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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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tongli_dl@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