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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市黄草镇垃圾碳化热裂解(热解气化)处理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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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09-27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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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兴市黄草镇垃圾碳化热裂解(热解气化)处理项目EPC总承包已由资兴市发展和改革局(资发改招核[2014]6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资兴市城乡环境保护投融资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资兴市黄草镇垃圾碳化热裂解(热解气化)处理项目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资兴市黄草镇前程村

2.3总投资:500万元(以资兴市财政评审中心评审价为准)

2.4建设内容:新建生活垃圾碳化热裂解(热解气化)处理厂1座(处理量10吨/天)及配套设施。包括垃圾碳化热裂解(热解气化)的上料和集灰系统、碳化热裂(热解气化)解炉、二燃室、烟气处理系统、冷凝与余热利用系统、控制系统、除臭系统、变压器等设备,封闭碳化热解(热解气化)车间、进场道路、场地平整硬化、围墙、水电管线铺设、设备调试与培训等相关设施及内容。

2.5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程规范要求的工作内容和设计深度;环保达标排放标准:烟气排放标准执行标准为《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施工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7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中有关规定及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

2.8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供货、设备安装与调试、试运行、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全部相关服务。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施工外企业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环境工程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和环境卫生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须经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合格且过了公示期的方为有效);

3.4拟任的该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或环保高级工程师职称;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有在建工程;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保护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3.5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设计、施工质量事故等情况。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及违法转包。

3.7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须进行充分的现场踏勘工作,了解和熟悉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以便编制投标文件和充分考虑项目施工的相关责任及风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参与竞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①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原件);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③设计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或职称证(原件)④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资格证(原件)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⑤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⑥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省外企业提供)于2014年9月24日-2014年9月2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资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资兴市住建局院内)进行验证和报名登记。

(上述资料介绍信留原件,其他资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报名成功单位凭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以上报名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到到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联系地址:郴州市七里大道29号郴州汽车配件市场四栋301室)购买招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资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开标会邀请所有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在开标会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资兴发展和改革局、资兴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办公室。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资兴市城乡环境保护投融资中心

地址:资兴市农机局四楼

联系人:李女士、刘先生 电话:07357671117、1897572273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郴州联系地址:郴州市七里大道29号郴州汽车配件市场四栋301室

联系人:谷女士、黄先生

电话:0735-2162156、15869801677传真:0735-216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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