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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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X20140924192216917 |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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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城北凌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
公告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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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9/25 0:00:00 |
公告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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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8 0:00:00 |
南 通 市 建 设 工 程 专 业 公 告 项目编号:HAX20140924192216917 |
南通市建设工程 海安县城北凌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安县城北凌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文号 海发改投资(2012)339号 。项目业主(即招标人) 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铸铁井盖采购 进行 竞争性发包 招标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 海安开发区221省道东延南侧、沈海高速西侧;
(2)工程规模: 总设计规模为4.9万吨/日,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设计规模为2.5万吨/日 ;
(3)招标范围:铸铁井盖采购;
(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按甲方每批下订的供货清单15日内供货;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其他:其他报名条件:(1)取消集中踏勘现场环节;(2)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年9月25日到2014年10月8 日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50元,售后不退(开标现场收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0月8日10:00,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项目
7. 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壹仟捌佰元 整。
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启用网上缴纳、核对保证金。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支付方式有三种:(1)建行网银支付;(2)他行网银支付;(3)线下交易支付,线下交易支付有电汇方式。无论哪种支付方式,都须在用备注栏中顶格注明从系统中获取的保证金缴纳码。(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从“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其他”中下载。)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40580971
8. 联系方式
1.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对进行形式评审及响应行评审。本工程采用竞争性发包方式,多轮报价,经过评审的不低于成本价的最低价中标。
2. 评分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第9条款,有一项不附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拒不提供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附合评审标准作废标处理。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以备核验的,应在评标办法前附表明示。
本工程最高限价为9万元
2.2 详细评审标准
本工程采用竞争性发包方式,多轮报价,经过评审的不低于成本价的最低价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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