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巫溪县新县城污水处理工程、井口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江津区几江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别以渝发改环 〔 2013 〕 1036 号、渝发改环 〔 2014 〕 132 号、渝发改环 〔 2011 〕 87 号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 ,招标人为重庆碧水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批项目监理服务(打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巫溪县新县城污水处理工程
建设地点: 巫溪县城厢镇龙洞沟 。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近期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1.
项目估算总投资:8637万元,其中工程费6172万元。
(2)井口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 沙坪坝区井口镇南溪村(井口污水处理厂预留扩建用地) 。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增污水处理能力
项目估算总投资:6379万元,其中工程费4581万元。
(3)江津区几江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江津区几江东部新城A5-4地块(一期工程东侧)。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扩建污水处理能力
项目估算总投资:8261万元,其中工程费5764万元。
2.2 本次招标范围:
1 、巫溪县新县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2.62公里(以施工图设计为准)施工图设计、施工(含设备采购及安装、联动试车)及质量保证期内表现出的任何缺陷修复的监理服务。
2 、井口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厂区施工图设计、施工(含设备采购及安装、联动试车)及质量保证期内表现出的任何缺陷修复的监理服务。
3 、江津区几江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厂区施工图设计、施工(含设备采购及安装、联动试车)及质量保证期内表现出的任何缺陷修复的监理服务。
2.3 监理服务期:
1 、巫溪新县城污水处理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含设备采购及安装、联动试车)监理建设服务期暂定15个月(最终以实际开工和竣工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暂定24个月(最终以施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2 、井口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含设备采购及安装、联动试车)监理建设服务期暂定12个月(最终以实际开工和竣工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暂定24个月(最终以施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3 、江津区几江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含设备采购及安装、联动试车)监理建设服务期暂定12个月(最终以实际开工和竣工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暂定24个月(最终以施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监理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近五年(2009年1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水处理厂区工程全过程监理业绩一项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当场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3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 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 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4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 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 上指定的位置提出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碧水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华唐路华新村350号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
邮 编:400020 邮 编:400023
联系人:
电 话:023-67772183 电 话:023-67706935
传 真:023-67772183 传 真:023-67707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