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龙山县2014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项目已由 州发改农〔2014〕18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龙山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建施工及管材 采购 供应商资格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茨岩镇、湾塘乡等37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涉及茨岩镇、湾塘乡32个乡镇、办事处、46个行政村、5所学校。
2.2 标段划分及投资总规模:本次招标共分2个标段,总投资额约为1400万元。
2.3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的资格及要求
C1 标: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企业,投标人的各项信息和数据参考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
3.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符合湖南省水利厅湘水办《2012》29号文有关建造师的规定,且无在建项目(指在本项目招标期间,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尚未开工项目),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C2 标
3.10取得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的材料、设备生产商;
3.11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12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饮水用管道卫生合格证明材料;
3.13属于水利部《2013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优先推荐企业名册内单位(以原件为依据);
3.14有与供货范围相适应的生产能力和试验检测能力
生产能力要求:要求年产同类管材2万吨以上(含)并提供证明材料(指以往5年内的年生产量、销售量及设备保障能力);
试验检测能力:指具有保障产品质量所必须具备的试验检测流程及试验检测设备。
3.15在招标(含评标)过程中以及资格有效期内,如发现投标人(中标人)存在挂靠、转包现象,一律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情况严重的将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3.16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职员,为投标人的相关经营负责人);
3.17参加本次货物采购活动前5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质量事故和质量纠纷。
本标的招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报名,不接受其分厂(有独立法人资格除外)、办事处、特约经销商和分设机构报名。有多个品牌及分厂的生产厂家必须且只能指定一个供货分厂的一个品牌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5.1 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否则其投标无效。
5.2 C1 标投标人的拟任项目负责人不能有在建项目(指在本项目招标期间,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8.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龙山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 系 电 话: 13574394167
招标代理: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北路370号省水利水电施工管理局113室
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0731-88689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