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投标人资质等级: 资质①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由以上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资质②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由以上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注:投标人资质符合资质①或资质②均可参与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不超过 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
联合体投标 1.项目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
其它要求: 1、专职安全员 1名;
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1年 9月 1日至今成功完成过污水处理厂或污水泵站主体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日期为准,该业绩在网上有中标公示或提供业主联系人相关信息,招标人予以核实);
3、要求:( 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与当前岗位保持一致,且未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 10.1.2项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 2)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须具有 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信用等级为准)。
( 3)拟派项目经理在异地(宁波市外)无在建项目,在宁波市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 2009] 269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甬建发【 2011】 168号)、甬鄞建 [2011]137号文件、甬鄞建【 2014】 26号文件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龙头、骨干、走出去先进企业,按最新文件执行)。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注:获奖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宁波市内在建工程名称、等级证明和获奖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 4)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 5)投标人电子信用证的施工登记情况符合承接业务规定且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
4.资格审查方式
地点: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中心区钱湖南路578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大厅100号窗口)
售价:每套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附件:
《宁波市鄞州区建设工程交易证》原件及复印件和IC卡;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业绩资料:须提供经招投标监管部门核发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开竣工报告、竣工验收资料原件(如是联合体的由牵头人出具)。
注:1、附件除IC卡外,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与其它投标申请资料一起依次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2、《鄞州区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报名表》可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后使用。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时、下午1时至4时(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员可持本人身份证和《鄞州区建设工程交易证》及IC卡报名。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4 年 11 月 3 日 13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徐海晓
电话:0574-89111990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翔云路100号科贸中心东塔24楼
电话:0574-87736286
传真: 0574-87730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