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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仙湖代村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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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10-17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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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仙湖代村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监理 已 由 玉发改环资【 2014】 392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代村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 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抚仙湖代村河流域,北至帽天山国家地质公园,南至抚仙湖,面积为 12.64km2。跨越澄江县的右所镇和海口镇,沿途流经矣旧、吉花、新村三个村委会,代村、洪家冲、大坡头、小团坡、者北村、啰哩村六个自然村。根据 2009-2010年代村河流域的水质监测资料显示,其常年处于劣Ⅴ类的水平,水质状况十分严峻。代村河流域的主要污染源有磷污染、河流周边的村落和农田的面源污染等。其中磷石膏堆场和磷化工带来的磷污染是代村河流域污染的重要因素。

2.2招标范围:抚仙湖代村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及监理,本次招标共分施工(一、二标段)及监理三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一标段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含贰级 )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含贰级 )以上资质;具备施工安全生产许可相关资质(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业绩要求:近 3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云南省外的投标人还应具备《云南省省外企业入滇备案证》。第二标段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含贰级 )以上资质,具备施工安全生产许可相关资质(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业绩要求:近 3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云南省外的投标人还应具备《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1)财务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需提供近三年( 2011、 2012、 2013)财务审计报表。

( 2)信誉要求:信誉良好。

( 3)业绩要求:近 3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

( 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中职及以上职称,并担任至少一个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为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3.2监理标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并且具备水土保持工程或环境保护监理资质;业绩要求:近 3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云南省外的投标人还应具备《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

( 1)财务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需提供近三年( 2011、 2012、 2013)财务审计报表。

( 2)信誉要求:信誉良好。

( 3)业绩要求:近 3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 4)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并担任过至少一个类似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经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廉政保证金

根据澄江县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向招标人缴纳金额为所投标段拦标价的 3%的“投标廉政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廉政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转入履约保证金中。

5.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本项目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签订法定合同正式开工时预付中标单位中标价款的 10%;完成工程量的 40%,拨付到中标单位中标价款的 20%;完成工程量的 60%,拨付到中标单位中标价款的 30%;完成工程量的 80%,拨付到中标单位中标价款的 40%;完成工程竣工初验,拨付到中标单位中标价款的 60%;工程完成决算审计验收,拨付到中标单位中标价款的 70%;剩余的 30%(工程质量保证金除外)在工程完成决算审计验收后一年内拨付到位。

 

6.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派代表于 2014 年 10 月 27 日至 2014 年 10 月 31 · 日,每日上午 9: 00 时至 11: 30 时,下午 14: 30 时至 17: 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 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7.2施工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 元(壹仟伍佰元整);监理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壹仟元整),售后不退,不进行邮购。

7.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还需递交下述资料各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1、施工标段

(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3)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 4)公司资质证书副本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 5)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 6)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 7)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身份证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 8)入滇备案证(云南省外投标人适用);

2、监理标段

(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3)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 4)公司资质证书副本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 5)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证书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 6)入滇备案证(云南省外投标人适用);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8.2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标段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8.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村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吕平 13987703781 张铁芬 13987794728

联系电话: 0877- 691112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联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路工 15368040326 张工 13308854096

传真: 0871- 6581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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