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JZHN-ZB- 2014-10-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益阳市大通湖区城市管网疏通工程已由大发改招核【 2014】 33号批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益阳市大通湖区城乡规划和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湖北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益阳市大通湖区城市管网疏通工程
2.2 建设地点: 益阳市大通湖
2.3 规 模:大通湖区中心城区主要城市排水管网疏浚 ,本次招标控制金额为 197.8万元。
2.4 工期要求: 3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 279号令执行
2.7 招标范围: 大通湖大道、五一大道(不包括五一西路)、文化路、友谊路、农垦路、幸福路、建设路、银河路、映湖路、环城北路和御湖路共计十一条城市主干道路管网和惠民小区管网清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 [2010]136号 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市政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含临时执业 ),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人员配备按湘建建 [2010]109号文件的要求;
报名所需资料:由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拟任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 ) (省外企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同时参与项目报名)持本人身份证及上年度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本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按湘建建 [2010]109号文件规定的人员岗位证及近 6个月社保证明及设备证明等原件报名(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资格审查按照 湘建建 [2013]282号 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当投标人超过 9家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 ,当投标人少于 9家 (含 9家 )时 ,实行开标后格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湘建建 [2013]282号 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 I 。
6. 投标保证金 及履约担保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人民币叁万元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的账户。
6.2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 10%,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前交到招标人指定账户。
7. 招标文件的获 取
7.1 请从 2014年 10月 16 日 ~ 2014年 10月 22 日 (节假日休息)上午 9:00~ 11:30,下午 2: 30~ 5: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7.2 资格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各 500元,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8.开标前资格审查文件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开标前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8.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8.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4参加开标会的须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人代表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
9.1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9.2 地点: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大通湖区门户网》上发布。
11.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为了规范大通湖区 工程项目管理, 对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进行押证管理。
2.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每天对清除的污泥进行清除冲洗,并运送至指定垃圾处理站(约 1KM路程),对施工路面用专业清洗设备进行清洗。
3.本次招标范围内属于湖南赛科检验有限公司检测报告计算内清淤管网中淤积深度 10CM以内的不需清淤。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益阳市大通湖区城乡规划和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 15273756598
招标代理机构: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湖北 )
联系人:夏小姐 电话: 0737-6189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