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 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 浦江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办公室 委托,就 浦江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污水终端处理设备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提供本次货物、服务的生产制造厂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ZJSCG2014-015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MBR 、A 2 /O工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110 |
套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 |
日处理量20-215吨 |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的生产厂家;
5 、本次采购项目谢绝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投标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含)万元以上。
四、 招标文件的发售 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 2014年10月17日 至 2014年11月5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8:30-11:30
下午: 14:30-17:30
地点: 浦江县新华东路121号二楼
标书售价(元):每本 500 (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 2014 年11月6日 上午10:30
六、投标地点: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三楼开标室(三)
七、开标时间: 2014 年11月6日 上午10:30
八、开标地点: 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三楼开标室(三)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200000 元
投标人应于 2014年11月5日上午11:30 时 (时间) 前将投标保证金以 银行电汇、转账、现金缴款单 等形式以投标供应商为缴款单位,交至:
账号名称: 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浦江分公司 (收款单位名称)
十、其他事项: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 浦江县新华东路121号二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579-84121722,13857915258
传真: 0579-84119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