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 招标人名称: 东莞(韶关)浈江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2. 建设单位 : 韶关市浈江区新拓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 项目批准部门及批准文号: 韶关市浈江区发展和改革局(韶浈发改 (2014)23 号、( 2014 )韶浈发招核第 15 号)。
4.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广州金盛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 招标项目名称: 浈江产业转移工业园东区供水主干管管道工程(汉鸿至港龙)建设项目( BT) 。
6. 招标项目内容: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供水主干管管道施工。
7. 招标项目规模: 铺设供水主干管约
8.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 申请政府资金和自筹。
9. 招标项目实施地点: 浈江产业转移工业东区。
10. 招标项目施工工期: 140 日历天。
12. 招标项目计划总投资:项目总投资 490 万元,其中建安费约 421 万元。
13. 招标项目建设模式 : 建设—移交( BT )方式, 投资回报率: 6% 。
二、投标单位须知
1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投入项目的自有资金不低于 BT 合同价的 30% ,应当以自有资金和中长期融资能力作为项目建设保障,且不得以项目反担保。
2.2 、广东省以内的投标单位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 2011 ) 218 号文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单位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2.3 、韶关地区以外的外地企业中标后须一个月内在韶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4 、外地企业中标后,须在韶关市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负责 BT 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管理、验收及项目移交等事项,确保回购款的税费在本市缴纳。项目公司的设立不改变 BT 项目投资人对项目业主应承担的义务,并且 BT 项目投资人要对项目公司在 BT 项目中的实施行为负连带责任。
2.5 、按照韶检发 [2013]96 号《关于实施<韶关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的函》的要求 ,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在开标前必须向本企业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咨询电话为0751-8468176 )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取得《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两个月有效期内)。
2.6 、投标人须承诺在
3、 报名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准时参加本工程的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未能准时参加任何一项投标过程,或未能当场出示本人身份证明的(必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作自动放弃投标权处理。
4 、投标诚意金
4.1 、 BT 项目意向投资人在公告规定报名时间内须提交投标诚意金(不计利息),投标诚意金采用银行转账,需将人民币 90万元转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从投标人的企业注册地的投标法人开户银行的账号划出并取得收款单位开具的财务收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方接受其报名。 招标人帐户如下:
4.2 、如果报名后,不参加投标或竞价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 日内退还投标诚意金(不计利息)。否则,招标人不退还诚意保证金。
4.3 、未中标者所交纳的投标诚意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天即可办理退回手续(不计利息)。
4.4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投标诚意金中的按中标价 10% 的部分转为履约风险保证金,投标诚意金的其余部分返还中标人作为启动资金 ( 不计利息,中标人可自由支配 ) ;当施工进度达到或超过 20% 并经合同约定的有关程序确认后,即全额返还履约风险保证金,以中标人完成的工程量作为履约保证。
5 、投标人须在报名时须委托报名人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提交投标人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投标诚意金的银行转帐单及收款单位开具的财务收据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介绍信写送交单位:“ 东莞(韶关)浈江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并注明投标工程名称、委托报名人及其身份证号码(非 A4 纸格式的介绍信须粘贴在空白的标准 A4 纸上递交)。投标人报名即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份 500 元,售后不退,施工图纸押金¥ 3000.00 元 / 份(中标不退)。
6 、定标办法
对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投资人,接受其报名,按招标文件约定的程序开标、评标后,经评委评审合格的最低报价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7 、 特殊情况的处理
公开招标公告时间为 5 日,若在报名期间内报名投标人数不足 3 家,则报名时间顺延 3 个工作日。顺延报名时间结束后,视报名人数按如下方式办理:报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人数大于或等于 3 家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报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人数为 2 家的,参考政府采购中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评标;报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人数只有 1 家的,参考政府采购中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来确定 BT 项目投资人。顺延报名时间结束后,若没有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的,修改招标文书后重新组织招标。
8 、回购方式
8.1 、回购总金额
回购总金额 = 回购基价 + 投资回报。
8.2 、回购基价
回购基价 = 结算价。
8.3 、本项目回购年限为两年 , 分两期计算回报:
第一期: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第 365 天后 30 天内( 30 天为资金申请及办理手续的时间)回购,额度为回购基价 50% ,计取回报款的时间为回购天数( 365 天);加上建设期 140 天的回报,建设期回报的回购额度为回购基价扣除工程质量保修金。
第二期: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第 730 天后 30 天内回购,按回购基价扣除第一期的回购额度(不计建设期)及工程质量保修金(按回购基价的 5% 计算)外作为回购额度,计取回报款的时间为 730 天。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第 730 天若未发现任何重大质量问题,于次月付清工程质量保修金(结算价的 5% )。
8.4 、投资回报
本工程工期为 140 日历天,其投资回报则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实际天数计算回报,其回报率按年回报率 6% 计取。回报款的计算公式为回购额度× 6% ×回购天数÷ 365 。
第一期、第二期回购款发包人可根据资金情况提前回购,其投资回报则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实际天数计算回报,其回报率按年回报率 6% 计取。提前回购的项目,发包人提前一个月通知承包人,如推迟回购,则相应额度延长日期计取投资回报,计算方式均按回报款的计算公式计算。如在施工过程中按进度支付或竣工验收合格后除工程质量保修金外全部提前回购,则不计取投资回报。
8.5 、 BT 项目回购款付清前, BT 项目投资人保留该项目融资资金所占比例的项目产权,但不能以此为由影响政府、建设单位对项目的正常使用,且不得以此项目作担保。
9 、本招标公告内容可同时在以下网址和报纸查询:
①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gdzbtb.gov.cn );
② 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http://www.shaoguan.gov.cn );
③ 韶关市建设与房地产信息网( http://www.sgjsj.gov.cn );
④ 民营经济报。
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 |
公告时间 |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关市西联镇原司法学校内) |
2 |
投标报名时间、地点(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和资料) |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关市西联镇原司法学校内) |
3 |
书面招标答疑文件递交或传真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
广州金盛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韶关市浈江区耕进商贸城 B 区 21-22号 3 楼,传真: 0751-8613938 ) |
4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递交地点 |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关市西联镇原司法学校内) |
5 |
开标时间、地点 |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关市西联镇原司法学校内) |
6 |
招标人、联系人、联系方法 |
东莞(韶关)浈江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穆先生 电话: 0751-8838001 |
7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法 |
广州金盛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 15220801006 0751-8378598 传真: 0751-8738598 电子邮箱: gzjsjsg@163.com |
备注:若在此表所安排的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时,则报名时间顺延三个工作日。此后所有步骤的计划日期同时顺延。 |
招标人:东莞(韶关)浈江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盛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