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城乡区域联网供水工程PE管、钢管采购(旦门至新桥水厂输水管工程)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 1 | |
发布日期: 2014-10-21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 象山县城乡区域联网供水工程PE管、钢管采购(旦门至新桥水厂输水管工程)进行 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 |
一、采购编号: | 2014XSZFCG275G |
二、项目概况: | 象山县城乡区域联网供水工程PE管、钢管采购(旦门至新桥水厂输水管工程)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2)其它特定条件:① 标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自行生产PE管道及配件能力的生产企业; 标二:具有自行生产钢管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厂家唯一授权的经销商;②钢管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国家颁布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③PE管和钢管的厂家具有省级卫生部门(卫生厅)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生产许可证;④投标产品具有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符合以上条件均可参加投标。 |
四、标书发售日期: |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 2014年11月10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
五、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 1、投标保证金:标段一: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标段二:人民币叁仟元整(开标前以转帐、电汇、网上银行等形式汇入招标人账户,提供银行回单到四楼财务410室开具收据,以收据为准)。 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300元人民币(参加投标的在投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采购科404室交纳)。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nbzfcg.cn/ 4、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象山港路300号)。 |
六、投标截止时间: | 2014年11月11日13时50分 |
七、投标地点: | 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
八、开标时间: | 2014年11月11日13时50分 |
九、开标地点: | 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
采购机构: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乐老师 联系电话: 65733022 传真: 65733060 联系地址: 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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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75G新桥联网供水工程PE管、钢管采购_20141021161957.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