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东风西路(荔湾北路至人民路高架段)更换 DN1200 供水管网工程(风险管线)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荔湾区东风西路(荔湾北路至人民路高架段)更换 DN1200 供水管网工程(风险管线)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 已由 广州市自来水公司 以 穗自来水【 2013 】 317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州市自来水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广州市自来水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沿东风西路,西至康王北路,东至人民路高架。
2.2 建设规模:新建 DN1200 供水管约 480 米 , DN600 供水管约 20 米 , DN400 供水管约 15 米 , DN300 供水管约 5米 ,废除原有 DN1200 供水管约 450 米 。
2.3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对荔湾区东风西路(荔湾北路至人民路高架段)进行更换 DN1200 供水管网工程,包括:
2.4.1 本项目的设计工作 ( 包含路面修复设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和报建、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报建等专业设计,编制初步设计工程概算及编制施工图设计预算直至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批,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及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编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现场指导与监督,协助编制竣工图 。
2.4.2 本项目的物探工作。
2.4.3 本项目的岩土勘察工作。
2.4.4 本项目全过程施工(包括管线及路面修复)、竣工验收以及结算等承包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外地施工企业必须在广州设立子公司或者分公司、分支机构,并进行税务登记,投标时必须提供广州分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进行审查。
3.3 投标申请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施工企业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 1 ) 主项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 2 ) 副项资质 1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副项资质 2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必须同时具备主项资质和副项资质,不具备副项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与具备副项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的主体单位必须是施工资质单位。
3.6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且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 B 类);
注: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 2011〕 218 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3.7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并为 60 周岁或以下的在职人员;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8 明确 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 C 类 )兼任(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提交承诺书);
3.9 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09 年 1 月 1 日 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 DN800 及以上的管道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3.10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前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IC 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 IC 卡)中的在册人员;
3.11 投标申请人已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格式提交投标申请人声明。
3.12 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3.13 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一《资格审查表》评审要求。
4. 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
4.1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4 年 11 月 3 日 至 11 月 7 日 ,上午 9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 时 30 分至 4 时 00 分。 (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少于 5 天,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
4.2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38 号报名窗口。
4.3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 1 )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 2 )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3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从交易中心下载,按要求填写及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代表章)原件(一式两份);
4.4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 1 )投标担保 10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 2 )投标报名费为 100 元,由交易中心收取。招标文件费每套人民币 500 元,招标资料费每套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4.5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 5 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 1 )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 2 )依法重新招标。
4.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注: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4.7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 1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5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 2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5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gzzb.gd.cn )和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 )、广州市自来水公司(网址: http://www.gzwatersupply.com/ )及 民营经济报 等 其他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6 .其他
7.1 、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7.2 、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7.3 、有关 IC 卡的办理事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 - “办事指引”“ IC 卡”办事指引选项。
7.4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 注释 ]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州市自来水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中山一路 12 号 地 址: 广州市建设六马路 10 号二楼
邮 编: 510000 邮 编: 510060
联 系 人: 黎 小姐 联系 人: 何工
电 话: 020-87159061 电 话: 020-83851835
传 真: 传 真: 020-8385152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4225654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