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村中心村村居环境综合整治及排水工程设计
交易公告
一、工程名称: 前进村中心村村居环境综合整治及排水工程设计
二、建设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
四、项目概况: 完成对位于工业路与宝善路的交接处及河涌处建设景石标识,对长度约
五、承包内容、规模和发包价:
项目编号:
承包内容: 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通过施工图审查、编制施工图概预算、审核竣工图、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现场指导及监督等全过程设计服务,完成其中生活排污水渠所在区域的勘察工作。
规模: 项目总投资约 800 万元。
发包价: 26.6667 万元(最终费用以财政评审金额为准)。
工期:( 1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建设单位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
设计工期:承包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5
六、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七、发布交易公告时间:从 2014 年 11 月
注:发布交易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
八、网上报名时间及承包意向有效期:
1 、网上报名时间:从
注:交易公告发布截止时间须与报名截止时间一致,报名结束后可进行摇珠。
2 、承包意向有效期:
九、摇珠时间及摇珠地点
1. 摇珠时间:
2. 摇珠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 F 栋曼尼商务中心) 开标
3. 摇珠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澄清或修改中的相关信息。
十、承包意向人合格条件:
1 、 承包意向人在
2
( 1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者(同时具备市政公用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两项资质缺一不可)。
( 2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
3 、 承包意向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4 、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 0.4 万元(注: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发包价的
未在交易公告第十条单列的合格条件,不作为承包意向人不合格的依据。 十一、摇珠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承包意向人的监督。 十二、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不足 3 家为交易失败。建设单位应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建设单位两次公告后, 报名登记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仍不足 3 家的,建设单位可在报名登记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中随机抽取确定承包人。若无承包意向人报名,建设单位经集体讨论可从企业库中直接委托承包人。 十三、发包通知书发放前建设单位对承包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十四、 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发包价,承包意向人均应承诺按此价格承接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内容。 十五、潜在承包意向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交易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发布后三日内向建设单位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 地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