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RZB-1433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麻阳苗族自治县城西工业园(环城大道)污水管网工程已由麻阳苗族自治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麻招办核【2014】3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及自筹 资金,招标人为麻阳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麻阳苗族自治县城西工业园(环城大道)污水管网工程
2.2 建设地点:麻阳苗族自治县
2.3 规模 : 总投资约689万元。
2.4 工期要求: 120 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
2.7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并在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类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为市政类专业,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省外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工程证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见湘建建[2010]109号(省外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岗位资格证书真实性证明)。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领取地点:另行通知。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购买招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 书面 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为: 详见招标文件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麻阳苗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报名时间:2014年 11 月 5 日至2014年 11 月 11 日,每天8:00-12:00,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办理。
10.2报名地点: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怀化市富达商业广场6楼)
10.3报名资料:请投标单位派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人(拟任本项目经理)持身份证原件到场,并提供以下有效证件资料;单位介绍信(介绍信开具日期须在本项目公告报名期间内,介绍信人员须与报名人一致)、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关键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证);建造师1人(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施工员1人(施工员证)、安全员1人(安全员证及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质量员1人(质量员证);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关键岗位人员缴纳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证明应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并提供查询的依据);一旦报名,相关人员不得任意更改。以上证件查验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二份留存备案(复印件需胶装成册)。
10.4请投标人在报名时签署遵守招投标相关政策法规的承诺书,承诺书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应带单位公章。
11.联系方式
招标 人:麻阳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麻阳县
联系 人:田先生
电 话: 1397309657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富达商业广场6楼
联系 人:谭女士
电 话:0745-229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