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金州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余热锅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MTC144BQHG0176BO]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创冠环保(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大连市金州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余热锅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项目的有关概况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大连市金州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余热锅炉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规模:2套单台日处理能力为500 t的垃圾焚烧生产线, 1台20MW发电机组,年处理生活垃圾总量36.5万吨,年额定运行时间:8,000 h。
3、招标内容:
大连市金州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余热锅炉(二台)的详细设计、设备供货及相关的技术服务(详见本项目技术需求书);
4、交货地点:中国辽宁省大连市金州新区大魏家街道连丰村玉山石矿,大连市金州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工地;
5、交货时间 :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资料,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第 240个日历天开始发货,在 3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到货。
如招标人因项目需要需调整交货时间,招标人将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中标人,中标人须完全响应并且具体交货时间应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6、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7、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人民币 3500万元。
二、 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
2、投标人必须是投标设备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或办事处投标;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国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A级锅炉制造许可证;
4、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单炉垃圾处理量不低于500t/d机械炉排炉)2台及以上余热锅炉投运业绩,并提供用户证明文件(须注明业主名称、规模、使用时间、同类型设备的规格/型号和业主的联系方式,并提供用户证明复印件及合同复印件);
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认证;
6、投标人提交500T/D焚烧炉配套余热锅炉详细初步设计资料及图纸,设计深度达到初步评审要求,(设计参数要求见技术需求书)。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的文件资料:
(1)锅炉最终计算数据表,包括各种工况下热力计算、烟风阻力计算、水动力计算、强度计算,管子壁温计算、安全阀排汽量计算,热膨胀计算(包括膨胀中心位置及膨胀示意图)等;
(2) 过热器、省煤器阻力计算数据汇总表 ;
(3)过热器各级减温器的喷水量和供水压力;
(4)垃圾焚烧炉及余热锅炉初步的总布置图(至少包括纵、横剖面图和俯视总布置图);
(5)锅炉基础定位、基础数量、基础尺寸、基础荷重图;
(6)有动静载荷值和地脚螺栓位置的垃圾焚烧炉及余热锅炉基础总布置图;
(7) 汽水管道、烟、灰等管道接口图 ;
(8) 锅炉汽水系统图 ;
(9) 锅炉热膨胀系统图 ;
(10) 平台扶梯总图及各层平台详图 ;
(11)锅炉钢结构总图及详图 ;
(12)锅炉总图 。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得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
a) 因项目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期限未满的;
b) 因项目中标后弃标而受到行政处罚,期限未满的;
c) 因承接应招标而未招标的工程受到行政处罚,期限未满的;
d) 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情况的;
e) 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价格:
1、时间: 2014年11月11日 至 2014年12月1日 (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3楼(东照大厦)。
3、标书售后不退。邮购另加快递邮费人民币100元。( 注:标书款支付方式 pos 机刷卡或电汇,不接受现金。我中心只开具对应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
4、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按照所登记的内容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开标前 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递交时间: 2014年12月2日 上午 9:00 ~9:30 时 (北京时间);
2、递标截止时间: 2014年12月2日 上午9:30 时 (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 515号 3楼(东照大厦)第 308 开标室。
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持本人身份证出席开标会。
五、 投标保证金
所有投标人都必须提交一份金额为(人民币)¥650476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招标机构帐户上。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 兹定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1、开标时间: 2014年12月2日 上午9:30 ;
2、开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 515号 3楼(东照大厦)第 308 开标室。
七、 其他说明
1、各投标人的资料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虚假、隐瞒情况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 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 招标代理机构所在地和通讯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址:www.gdmeetc.com
开户名: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邮编:510045
电话:020-66341720、66341792 传真:020-66341796
联 系 人: 董 先生、 吴 先生 电子邮箱:pdf628@126.com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3楼(东照大厦)
招 标 人:创冠环保(大连)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二O 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