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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生活垃圾无公害处理厂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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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11-14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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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本招标项目南县生活垃圾无公害处理厂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已由以 益发改环资 [2012]79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为 湖南财信工程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安排和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南县生活垃圾无公害处理厂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1.2建设地点:湖南省益阳市南县

1.3建设规模:日处理量为200t/d。

1.4工程概况:详见本项目改造总说明,本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

1.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完成且接到招标人开工令后90日历天。

1.6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供货、设备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必要的如培训等相关服务。

1.7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施工阶段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1.8工程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中有关规定及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

1.9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2.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联合体一方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联合体一方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3、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给排水中级及以上(含中级)工程师或环境工程中级及以上(含中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2.4、拟任施工负责人应具备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建筑工程或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2.5、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且无在建工程,省外施工企业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本公告发布后开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省内施工企业在资格审查时通过网上查询。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至少满足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2.6、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由投标人单位(联合体为牵头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投标人需在银行进帐单的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企业付款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南县垃圾处理厂改造(EPC)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南县垃圾处理厂改造(EPC)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11月13日 至 2014年11月19日 ,每日9:00时至11:00时,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到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投标申请人须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任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任施工负责人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入湘备案登记手续(省外企业提供)及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联合体提供牵头人)报名。报名时上述所有资料要求查验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份。如上述资料提供不全、报名人不符合要求或证照不符或超过报名时间的,招标人概不接受其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领取招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12 月 9 日 上午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为 长沙市东二环一段 1139 号锦泰广场湖南国际商务中心大楼二楼(湖南省招投标交易中心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其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财信工程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168-1号摩天一号2座25楼

联系人:   先生

电话:0731-88789593 13787128598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144号城市之心14楼1422室

联系人:赵艳李志强

电话:0731-88887748

传真:0731-88887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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