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监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东岳金财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泰安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招标
2.2 建设地点:位于泰良路以南,博阳路以西,冯庄河以东,泮河以北;
2.3 建设规模:建筑物面积3107.69平方米,构筑物面积18750.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858.25平方米;结构形式:框架、砖混等。
2.4 工期要求:10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12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10月15日。具体工期待图纸完善后再修正工期。
2.5 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设备安装调试成功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2.7 标段划分:本工程监理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监理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省建设厅《山东省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鲁建发[2009]3号文)等规定,跨市(地)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本市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不得超过三个(含三个),但需提供同期服务的所有建设单位的书面意见,投标方为有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14日至2014年11月24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报名,并于2014年11月14日至2014年11月2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领取招标文件。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大厦东裙楼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电子光盘每张100元,售后不退。本工程监理实行电子投标,计算机辅助评标,投标申请人需准备相关软件。软件服务:续工,联系电话:13583889407。
4.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2月8日上午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大厦东裙楼四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安市东岳金财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勇
电话:0538-621870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项目经理:陈园园
电话:0538-8433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