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濮阳县庆祖镇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投资人(BOT)项目已由濮发改城市﹝2014﹞61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濮阳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特许经营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濮阳县庆祖镇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投资人(BOT)项目
2.1.2、招标编号:HNCJ-14-1104
2.1.3、建设地点:濮阳县庆祖镇
2.1.4、建设规模:建设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2万立方米/天,铺设管网12.3公里。采用改良型氧化沟工艺,深度处理采用“混凝+沉淀+过滤”工艺。现进行一期1万立方米/天污水处理特许经营人公开招标。
2.1.5、总投资额及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6813.27万元。建设资金由特许经营投资人自筹。
2.2、招标范围:
建设-经营-移交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国家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乙级及以上资质(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财务能力:投标人应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或投资融资能力。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12年1月1日起)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现象,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5、工程所在地或投标单位公司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部门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
4. 报名时间及地点
4.1、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于2014年11月19日至2014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社保证明和劳务合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
报名时应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和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濮阳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南阳市工业路62号
邮 编: 邮 编: 473000
联 系 人: 郭兵 联 系 人: 孙博
电 话: 13839286706 电 话: 0393-8593259 18639359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