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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灶丹灶镇横江北片区截污管网工程(环山沟段)镇横江北丹灶镇横江北片区截污管网工程(环山沟段)片区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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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11-21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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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招标编号:440620141072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丹灶镇横江北片区截污管网工程(环山沟段) 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 140605781010663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土地资源开发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工程位于南海区丹灶镇横江,(一)排水部分:1、沿涌厂区截污管采用开挖施工(围堰施工)。用3米松木桩地基处理,管材采用PVC-U缠绕式排水管,环刚度8kN/m2,玻璃钢卡箍链接,满包管道基础。2、过涌倒虹管,采用12m钢板桩支护围堰施工。3、牵引施工管材采用PE实壁管(PE100,SDR17系列),对接热熔连接。4、做雨水、污水检查井及沉泥井;过涌做门字形出水口,倒虹井,HDPE拍门。(二)道路部分:1、车行道30cm厚石渣垫层,15cm厚5.5%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23cm厚混凝土面层。2、破除现状存到水泥砼路面。3、路肩做排水沟,边坡坡面种植马尼拉草。

2.3 计划工期: 360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4年12月至2015年12月,(实际开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之日为准,竣(交)工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排水及道路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投标最高限价为 12 , 782 , 782.22 元。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2.7 安全 文明施工 要求 :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合格标准 。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 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 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 √ 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 特殊性工程,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且按规定完成年检且注册资金须达到人民币500万元或以上。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http://119.145.135.38/fscx/web/index_build.do)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及“企业考评情况”栏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12〕24号文)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管理平台中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的注册建造师证(或经延续注册的同级同专业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 经延续注册的 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住建厅办理了备案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 扣除发布 招标 公告当月往前顺 推 6个月 )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及造价员 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 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9 对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承接并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 500 万元或以上的 截污管网 工程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10对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 主要技术管理人员 要求

4.10.1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或给排水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5岁。

4.10.2施工员: 至少2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书(包括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聘任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等)。

4.10.3专职安全员:至少1名,必须持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4.10.4质检员:至少1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书(包括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聘任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等)。

4.10.5材料员:至少1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书(包括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聘任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等)。

4.10.6造价员:至少1名,持有造价员证或注册造价师证书。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在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施工图纸制作成光盘,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5.2时间: 2014年11月19日-2014年11月25日下午5时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3号3楼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10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57-82030818 传真电话:0757-82030818

6.投标担保金

本 工程 要求提交 29.05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及 21.0701 万元的 诚 信保证金,合计 50.1201 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4 年 12 月 1 日 10 时 00 分。

7.2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如法定代表人不委派授权代表参加,法定代表人须具备投标交易员资格)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总经

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总经理) 或企业技术负责人

或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须持

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注册执业证书或身份证明书、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

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 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南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hcet.com/)、丹灶镇政务信息网(http://www.danzao.cn) 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 南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hcet.com/)、丹灶镇政务信息网(http://www.danzao.cn) 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指定的电子信箱(或地址)在投标截止 5天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传递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传递的电子邮件或书面投标疑问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但不得署名,否则其投标疑问招标人将不予答复。

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 通过 南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hcet.com/ )、丹灶镇政务信息网 (http://www.danzao.cn ) 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 南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hcet.com/ )、丹灶镇政务信息网 (http://www.danzao.cn ) 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土地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资源开发公司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地 址: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3号3楼

邮 编: 邮 编: 528000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 系 人: 林工

电 话: 0757- 85413602 电 话: 0757-82030818、13929986584

传 真: 传 真: 0757-8203081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fsjz8888@163.com

2014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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