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全国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 2013-2015 年)新疆兵团第二师二十四团清水河防洪治理工程已经兵水发【 2014 】 26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为:第二师二十四团清水河防洪治理工程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建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防洪治理工程清水河( K0+000~K12+000 段)治理河道长 12km 。其中:对清水河下游 24 团 1~9 号散流沟清淤和岸坡防护。河道清淤和岸坡防护 6.573km ,主流 3.371km ,支流 3.202km ,纳洪口 6 座,交通桥 13 座。
本次招标工程监理分一个标段。工程施工共分三个标段。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企业资质要求:监理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 2014 年 11 月 24 日至 2014 年 11 月 28 日每日上午 10 时至 14 时,下午 16 时至19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库尔勒市索克巴格路华誉怡景苑 4 号楼 1 单元 302 室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以上为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各一份)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监理标段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 500 元),施工标段每标段售价为人民币贰仟元( 2000 元),售后不退。
5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兵团日报》、《兵团政务网》和《兵团水利局政务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三十六团
联系人:倪声东
电话: 0996-7512798 15209961898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果树巷 89 号
联系人:朱阳、宋贤贺
电话: 18699690231 0991-2313187
监督部门:第二师水利局
电话: 0996-2022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