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淮安市洪金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淮安市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单位为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淮安市洪金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位于洪泽湖东畔的淮河下游,地处洪泽和金湖两县境内。本次招标内容为:整治渠道1条,北干渠护砌12.12km,拆建沿线配套建筑物;拆建维修支渠首2座;拆建圆管支渠首3座;拆建圆管支渠首、分水口12座;疏浚排涝沟4条,总长12.78km。
合同编号:HJGQ-2014-JL
工程质量:合格
本次监理标为淮安市洪金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投标人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上(详情见省水利厅网站最新公布http://221.226.253.14:84/homepage/CreditRatingEdit.aspx,投标人须将信用等级查询界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投标人查询不到相应信用等级,须至江苏省水利厅新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方可查询),且近三年(2011年11月1日以来)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3.2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应具备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具有从事过同等或类似工程的监理工作经历。
3.3投标人及拟任项目总监承诺近三年内(时间至2011年1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及拟任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若查询发现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详见淮检发【2014】83号文)。
3.4委托代理人及拟任的项目总监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投标项目总监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人社部门出具的2014年7月1日以来的缴费证明)。
3.5总监理无在监工程(本单位承诺并加盖公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确认参与本次投标后请于于北京时间(下同)2014年11月25日至2014年12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5:00,节假日除外)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淮安市深圳路16号二楼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贰佰元整,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拟任项目总监注册证书、拟任项目总监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证明(提供2014年7月1日以来养老保险证明)、信用等级证明以及类似工程业绩证明(以上均需交验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
四、现场踏勘及标前会
本工程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标前会。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12月16日上午9: 00时,地点为: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市深圳路16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处
联系地址:淮安市深圳路9号水利大厦12楼
联系人:王栋
电话(传真):0517-83712369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淮安区西长街宝建楼三楼
联系人:沈靖
电话:18762085577
传真:0517-85931988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