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建设工程 东海大道污水管道接入城南污水处理厂及提升泵站工程 (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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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东海大道污水管道接入城南污水处理厂及提升泵站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批准建设,批文号 2014年城乡建设重点工程 。项目业主为 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为 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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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工程地点: 海安县境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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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规模: 如海河至小焦港河(沿东海大道),长约2600m,;东海大道至恒联路(沿小焦港河,及提升泵站1座),长约1200m,;小焦港河至城南污水处理厂(沿恒联路),长约500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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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范围: 东海大道污水管道接入城南污水处理厂及提升泵站工程东海大道污水提升泵站1座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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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4年01月30日 到 2015年01月30日 ;工期: 120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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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质量要求: 合格 ;奖项要求: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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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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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 [小型项目管理师证]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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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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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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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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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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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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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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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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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 1、业绩要求:2010年1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污水提升泵站工程业绩(规模为1万立方米/日及以上的污水提升泵站工程,须提供经工程所在地招投标办公室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 2、其他条件:a.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b. 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项目负责人及公司,首次开始公告之日起);c.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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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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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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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 到 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 ,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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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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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12月10日 14:30 ,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 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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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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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时间 | ||||||||||||||||||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 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aian.gov.cn)、 南通市工程建设网(http://www.ntcetc.cn/ntztb/)、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 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 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公告时间从 2014年11月20日 到 2014年12月10日 14:30:00 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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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事项 | ||||||||||||||||||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万圆整。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启用网上缴纳、核对保证金。报名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支付方式有三种:(1)建行网银支付;(2)他行网银支付;(3)线下交易支付,线下交易支付有电汇方式。无论哪种支付方式,都须在备注栏中顶格注明从系统中获取的保证金缴纳码。(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从“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其他”中下载。) 2、本工程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4年12月20日到2015年04月18日,工期:12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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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评标办法 | ||||||||||||||||||
本工程采用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 主要内容如下,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符合性评审通过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符合性评审通过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保证措施; 符合性评审通过 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符合性评审通过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符合性评审通过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符合性评审通过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符合性评审通过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符合性评审通过 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符合性评审通过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 符合性评审通过 投标报价(98分) 在以下两种方法中,开标时由招标人现场用随机抽取的方法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 -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以此类推)。以不高于A1的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2(若不高于A1的有效投标文件为7 -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若不高于A1的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以此类推)。 评标基准价 C=A2×K, 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 -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以此类推)。以不高于A1的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 -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以此类推),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C=A2×K1×Q1+B×K2×Q2, Q2=1-Q1, Q1、Q2 取值一般均应≥30%; Q1的取值范围一般为30%, 40%, 50%, 60%, 70%; K1 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 的取值范围,市政工程为86%, Q1、K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 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 C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 1%,扣减1分,每负偏离1%,扣减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1.分别计算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 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5个时,取分别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最低综合单价金额后的算术平均值); 2.将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相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其合价偏差金额对投标总价影响程度在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一定幅度(评标价的0.5%)以上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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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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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海安县城中坝南路12号 |
地 址: 海安县城长江中路1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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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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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张勇 |
联系人: 谢惠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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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051388895803 |
电 话: -81819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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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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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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