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有关规定,本项目已由 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基[2013]143号、宁发改基函[2014]4号及宁发改基函[2014]20号文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一期的工程监理及环境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广宁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一期工程;位于广宁县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建设监理服务与工程竣工结算及协调等相关工作;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监理工期在发出开工令后的2个月内完成施工。
三、 投标单位要求
1 、工程监理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项目总监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在投标单位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2、环境监理资质要求:须具有广东省环境产业协会颁发的含社会区域类别环境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环境监理总工程师必须具有环保类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具有注册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工程师包括:注册环评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和注册咨询工程师四类之一),同时具有环境监理培训合格证;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格式由招标代理提供),以工程监理为主办方,明确主办方及各自分工,主办方必须是已办理肇庆市年度或季度企业IC卡的企业。
由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原件于2014年12月1日08:30-10:00 到项目 现场签到并熟悉情况,签订现场勘察证明后由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投标员)到交易中心报名。
四、 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如需委托);联合体协议书; 企业年度或季度IC卡(由主办方提供)、企业投标员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拟派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加盖执业章)、环境监理总工程师环保类高工证书或注册证书(注册工程师包括:注册环评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和注册咨询工程师四类之一);企业参与项目投标人员情况表;现场勘察证明;投标人在2011年至今所监理的工程中无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投标过程中无发生过围标串标不良记录的承诺函(投标人自报,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按顺序打印封面、目录、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叁份(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由投标员携带上述资料到报名现场,经核对资料符合要求后方可接受报名
五、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当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则重新组织招标;当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大于等于3家时,则全部投标人为正式投标人。
六、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5日10:00~12:00,14:30~16: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 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宁县南街镇城西行政区人社局一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七、 联系方式
广宁绿科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刘小姐 0758-8657938
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周小姐/梁小姐 0758-2272216
广宁绿科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