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一牧场“于田2.1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5、6连人畜饮水项目已由 十四师水利局 以师水发【2014】6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5﹕1,招标人为第十四师一牧场,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兵咨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地点为一牧场场部、6连、7连、阿其玛村。设计规模日供水总量696.95m3,计划工期为90日历日,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场部、6连、7连、7连大棚、阿其玛村管网工程、建筑工程及附属设施、新建水厂建筑工程,场部水源工程建筑工程及管网工程;
二标段:新建水厂水处理设备及附属设备,机电及附属设备,水源工程机电设备及附属设备,钢制材料,配电设备及附件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第一标段: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第二标段: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制造业的相关证书,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国家规定的卫生许可批文,企业注册资金要求不低于300万元,近三年的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4年11月26日至2014年12月2日,每日上午10时至13时,每日下午15时至19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第十四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标书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2月24日10时,地点为第十四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为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14年12月3上午10时在第十四师一牧场组织踏勘现场(具体时间由招标人统一安排),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兵团政务网、兵团日报和兵团水利局政务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第十四师一牧场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兵咨工程项目管理咨
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第十四师一牧场 地 址: 乌鲁木齐市五星南路344号
联 系 人: 陈志文 联 系 人: 吴 景
电 话: 13999432546 电 话: 0991-2627719
传 真: 0903-6731203 传 真: 0991-2627629
2014 年 11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