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南安市政综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的招标编号为 南建标[2014]127 号 的 南安市北翼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一期)项目(WD标段) (招标项目名称),已由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泉发改审 [2012]139 号文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 本次招标采用网上发布公告、网上下载标书、网上答疑、网上匿名投标。
2. 本次招项目的概况如下:
3. 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投资额约470万元,整个污水管道建设总长约1204m,管径为DN300-DN800.
本次招标项目为: 南安市北翼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一期)项目(WD标段) ,工程建设地点为: 南安市梅山镇。
3.1.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 具备开工条件 ;
3.2.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4 年 12 月,总工期: 3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3.3.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质量标准及相关规范标准 ;
3.4. 资金来源:自筹解决。
4.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投标人可于开标前登陆网站“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 )和网站“ 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nazbcg.com/)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本)每份人民币 200 元;招标图纸统一出售(如有需要,请与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595-86353790)。截标前仍可购买标书参加投标 。 投标人应持iKey在网站“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资信档案、进行加密和身份认证,从而在招投标过程中实现电子签章要求。截标前仍可登记资信档案参加投标。未按规定登记资信档案并实现电子签章、加密、身份认证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书面投标。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及以上 资质等级 (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2. 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 建设市场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南建[2009]25号文)的规定,参与本工程投标的人应按该文件规定在开标前办理了本工程欠薪保障手续;
5.3.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建造师(含不满60周岁的临时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若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1)已按规定在
2013年12月31日前 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或其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已按规定在 2014年2月28日前 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理处理。
5.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无 。
5.6. 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二章的投标须知和《专用本》的投标须知前附表及评标细则,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 本招标项目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的评标办法。
7.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 壹拾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从企业所在地基本帐户以电汇、转帐的形式于 2014 年 12 月 22 日 17:00 前汇到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 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8.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 年 12 月 23 日 08 时 30 分(北京时间),提交方式: 投标人通过iKey登陆网站,编写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采用数字信封技术对投标资料进行加密,上传投标文件至中心数据库并设置解密时间。开标前投标文件可以撤销重新上传。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应当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抽取中标候选人资格。 在开标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证书 (含未满60周岁的临时注册建造师) 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在开标时随身携带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或其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 。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
招标人 : 南安市政综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安市 , 邮 编: 362300
联系人: 王 先生 ,电 话: 13850711030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安市成功街新新大厦2207 ,邮编: 362300 ;
联系人:小尤,电 话: 13559376681 ,传真: 0595-86353790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
交易中心名称 :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预存工资保证金专用户(须提前预存再到住建局窗口办理欠薪保障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