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闵行区集中采购信息——有关上海市闵行区财政性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监理(供排水)定点服务机构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开始时间: 2014-12-03 14:12:48 截止时间: 2014-12-24 09:30:00 开标时间: 2014-12-24 09:30:00 采购目录: 其他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 闵采招2014-230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申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名称: 上海市闵行区水务局 撰写人: 闵行招标投标中心 主题内容:
上海市闵行区水务局委托上海申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上海市闵行区财政性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监理(供排水)定点服务机构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就下列项目进行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闵采招2014-230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闵行区财政性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监理(供排水)定点服务机构项目
(三)项目内容:本项目选择入围5家有能力、有资质、信誉好的监理单位为闵行区各类供水、排水设施(不包括公路排水)建设,提供系统性和专业性监理服务。保障我区供排水设施建设顺利实施,同时确保工程安全质量。
(四)定点服务期:3年,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五)招标数量:5家。
二、投标报名条件
(一)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 www.shzfcg.gov.cn 或www.zfcg.sh.gov.cn ),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相应经营范围;
(四)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五)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政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六)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详见备注);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二)税务登记证
(三)资质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五)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小组决定。
四、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4年12月3日至2014年12月24日(9:30-11:30,13:30-16:30)
(二)报名地点:闵行区莘松路380号九楼
(三)2014年12月9日下午(13:30-16:00)
地点: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闵行区莘松路282号,车辆入口莘西路406号)
(四)招标文件,每本15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2月24日上午9:30,地点: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闵行区莘松路282号,车辆入口莘西路406号)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闵行区水务局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庙泾路88号
联系人:颜军
电话号码:54135601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申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闵行区莘松路380号9楼
联系人:郭志强、张苗
联系电话:64985280
传真:64888687
集中采购机构: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
联系人:杨欣
联系电话:64985000-6171
传真:64926488
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招标项目投标资格或者招标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买标书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申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备注: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其关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和廉政承诺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申请单位可持单位申请书、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向本单位注册地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或者向闵行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联系电话:54151111转1182。
上海市闵行区水务局
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