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巴楚县 民生渠首上游防洪工程 己由自治区发改委 新发改项目〔 2014〕 1246、 1247、 1248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专项资金和自治区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喀什地区 巴楚县水管总站 ,招标代理机构为 水利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位于巴楚县英吾斯坦乡 17村民生引水枢纽上游河道左岸。工程概况为:叶尔羌河巴楚县民生渠首上游防洪工程拟建总长
2.2工程分标及主要建设任务:
巴楚县民生渠首上游防洪工程分三个批复文件批复,每个项目分三个施工标段和一个监理标段:
一标段:新建防洪堤 0.47km,桩号为 203+990~ 204+460段。
二标段:新建防洪堤 0.47km,桩号为 204+460~ 204+930段。
三标段:新建防洪堤 0.48km,桩号为 204+930~ 205+410段。
监理标:工程监理。
一标段:新建防洪堤 0.56km,桩号为 205+410~ 205+970段。
二标段:新建防洪堤 0.56km,桩号为 205+970~ 206+530段。
三标段:新建防洪堤 0.56km,桩号为 206+530~ 207+090段。
监理标:工程监理。
一标段:新建防洪堤 0.47km,桩号为 207+090~ 207+560段。
二标段:新建防洪堤 0.50km,桩号为 207+560~ 208+060段。
三标段:新建防洪堤 0.53km,桩号为 208+060~ 208+590段。
监理标:工程监理。
2.3计划工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或堤防专业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5)需持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
3.2监理:
具备丙级(含丙级)以上资格等级的建设监理单位,并具有自治区水利厅核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的投标人。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新疆信息网、新疆水利网和新疆经济报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巴楚县水管总站 招标代理机构:水利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地址:巴楚县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黑龙江路 19号
邮编: 843899 邮编: 8300000
联系人:马俊 联系人:陆冰雪
联系电话: 18699810203 联系电话: 1879954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