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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大余县新城镇防洪工程(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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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12-09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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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大余县新城镇防洪工程(一期)已由上级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余县新城镇防洪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赣州市大余县新城镇境内。
2.2 招标规模:批复投资3320.51万元,本次招标金额约854万元。
2.3 计划工期:约35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1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12月31日。
2.4 招标范围:大余县新城镇防洪工程一期(桩号0+000-2+980)施工。
2.5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6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7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不含外省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二级临时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须取得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以江西省水利厅网站(http://www.jxsl.gov.cn/)公布的最新名单为准。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质检员必须执有水利工程有效质量检测员证书;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人员均应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是在社保部门数据库中调取的近6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并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事业单位性质的投标人可以出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替代。本条所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系指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符合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该建造师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的人员,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另有规定的除外。
(6)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如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否则视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
(7) 投标人于招标公告发布后自行到单位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申请对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未按规定递交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施工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5日起至2014年12月23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400元/标段,交易系统使用费200元/标段,须在下载招标文件前缴纳,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25日10时00分,地点为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施工标拟投入项目建造师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余县新城镇防洪工程项目部
地 址:赣州市大余县水利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797-8722240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洪都南大道312号银龙酒店14楼
联 系 人: 邹女士
电 话:0791-88463410
网 址: www.jxalzx.com
招投标监督单位:赣州市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单位电话: 0797-8196461
大余县新城镇防洪工程项目部
201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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