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滨海县 10 镇(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总承包 已经 滨海县招标办 备案。招标人为 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滨海县 10 镇(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滨海县境内
2. 工程规模: 总投资额为约为 1.14 亿元,其中各镇(区)污水处理厂土建、污水处理工艺设备调试安装及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投资约为 9700 万元(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本公告共划分成 1 个标段
标段编号 GBH201408161951143062
标段名称 项目总承包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工程采用采购(即设施、设备采购)、施工及设备调试安装、试运行(期限一年) 总承包方式实施,并按总承包合同约定在竣工试运行期结束后将满足要求的污水处理工程移交 项目业主。
工期 120 日历天(总工期)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资质等级及范围 :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与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并取得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任何一方提供均有效) 2009 年 1 月 1 日 ( 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 至今具有至少一个日处理 2000M3 /d( 含 ) 以上规模的污水处理厂土建、污水处理工艺设备安装施工(或总承包)业绩【须提供施工(或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和环保监测单位出具的出水达标合格的监测报告,合同、竣工验收报告需要提供复印件及原件,监测报告需要提供复印件或原件】;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必须为同一工程。出水达标合格的监测报告与合同可以为不同项目,但监测报告中的污水处理厂必须为投标人的施工业绩。投标人提供的分包合同业绩不予认可。
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资质要求仅限于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与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联合体 ,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中的任何一方只能与一家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的各方必须共同推荐一名成员为联合体主办人,主办人应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协调工作;
5. 其他要求: 1. 省外投标企业资质必须经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 2. 投标的注册建造师 ( 须为投标报名单位在职职工,下同 ) 从本工程报名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以被变更的注册建造师作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参加本项目投标,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的注册建造师中标后不得更换; 3. 投标的注册建造师、授权委托人(如有授权)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及 2013 年 7 月 1 日 以来连续 6 个月由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手册或劳动保险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 4. 投标人或每个联合体成员及注册建造师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四、 招标文件的领取
1. 领取时间 2014 年 12 月 9 日至 2014 年 12 月 15 日
2. 领取地点 http://218.92.169.146: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 305.00 元每标段。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 本工程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4 年 12 月 29 日 9 时。
六、 其他说明
1 、投标单位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进行网上企业信息入库,否则,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2 、本项目杜绝任何形式的挂靠,严禁分包。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将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一经发现挂靠,将取消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清退出滨海市场,打入黑名单。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挂靠、分包施工行为,立即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和进度保证金,清退出滨海市场,打入黑名单;
3 、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开标三天前递交放弃函的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 3 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4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捌拾万元 ,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收款账户为: 滨海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 :江苏滨海农商银行 ,账号: ,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5 、付款方式:
①全部土建部分完成 50% 工程量后 7 日内支付该土建部分合同价的 20 %;
②全部土建工程完工后且全部设备进场安装开始后 7 日内,土建部分支付至该部分合同价的 50% ,设备安装部分支付该部分合同价的 30 %;
③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且运行达标后 7 日内,土建部分支付至该部分合同价的 80% , , 设备安装部分支付至该部分合同价的 80%;
④余款(除留 5% 质保金外)自政府审计机关决算审定后起满 1 年内付清。
⑤余款付清后且质保期(试运行验收合格后 12 个月无重大质量缺陷)期满后 15 日内支付质保金。
七、评标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招标人设定最高投标限价,取所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且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的平均值( A )乘以( K )为基准价( C ),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及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无效,其余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同的得 100 分,与基准价相比每高 1% 扣 0.5 分,每低 1% 扣 0.2 分,不足 1% 的采用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进位时采用四舍五入法。除符合性、技术性、商务性评审未通过的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外,其余按报价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人。
注:评标基准价的确定:设所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且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 A ,则:评标基准价 C=A × K 。 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通过随机抽取确定, K 值取值为 96% 、 97% 、 98% 。 C 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 C 值的结果。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http://www.jszb.com.cn/jszb/ )、滨海县招标采购信息网( http://www.bhzb.gov.cn/ ) 上发布。
九、监督管理机构
滨海县行政服务中心招投标管理科,投诉举报电话: 0515-84198006 ,传真: 0515-84198978 。
十、 联系方式
招标人: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滨海县城迎宾西路 9 号 地 址: 南京市 浦口区永宁街道琥珀路 5 号
邮 编: 邮 编: 211100
联系人:张春东 联系人: 李 工
电 话: 0515-84104273 电 话: 18651685058
传 真: 传 真: 025-86629229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18651685058@163.com
2014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