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DFHZZ—JL)
1 .招标条件
盐城市市区东伏河整治工程已由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盐发改审 [2014]157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盐城市财政,项目法人为盐城市城市防洪市级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盐城市市区东伏河整治工程施工监理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盐城市第 III 防洪区城南新区新河街道新河社区和新墩社区境内,本次整治范围为:大新河~三墩港,河道总长6.71km。工程建设内容:1、河道疏浚工程;2、水位变幅区的防护工程;3、拆建跨河桥梁及新建景观桥工程;4、游路、绿化工程。工程估算投资约4100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用)。
2.2 计划工期:2015年5月底具备通水验收条件,12月底完成主体工程。
2.3 招标范围:盐城市市区东伏河整治工程全部建设内容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施工监理工作。合同编号DFHZZ-JL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须具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投标人近 5 年内( 2009 年 12 月 1 日 以后)具有从事过相同类型或类似工程(单项施工合同 2000 万元及以上河道整治工程)监理业绩,且无有关部门认定的影响其投标的不良记录 。
3.2 投标人拟任总监应具有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目前无主体工程在监(如有在监工程,须提供所在项目发包人出具的主体工程完工及可以离开原项目的证明) 。
3.3 投标人信用等级须江苏省水利厅评审为 C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相关规定见:江苏水利网 http://www.jswater.gov.cn/art/2014/4/2/art_77_43428.html )。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10日至16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携带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以上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退还)到 盐城市城市防洪市级工程建设处(毓龙东路27号405室)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0日上午10:00时,地点为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鸣路6号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1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
6.2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3 投标人法人代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到招标人办公地当面签署“投标人投标前承诺书”。如未按要求签署,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水利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城市防洪市级工程建设处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毓龙东路27号405室
联 系 人:唐明航
联 系 电 话:0515-89086405
传 真:0515-87019404
电子邮件: 81083736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上海路7号江苏水务楼905室
联系人:徐向阳 王杨
联系电话:025-86570485 13851064102 17705151379
传真:025-86577051
电子邮件: yfll815@126.com
邮编:210029
2014 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