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 安吉县财政局 批准,受 安吉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委托,就其所需的污水处理设备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 项目编号 ZJDD2014-GK-200
二、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物品名称 |
规格 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污水处理工艺管道 |
详见 采购货物清单 |
批 |
1 |
采购预算 430 万元;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2 |
污水处理设备 |
详见 采购货物清单 |
批 |
1 |
|
3 |
配套自控设备 |
详见 采购货物清单 |
批 |
1 |
五、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且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2 、在中国境内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或销售与本采购标的内容相符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3 、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肆万元 ( 确保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帐户 ) ;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 、发售时间: 2014 年 12 月 1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19 日,每天上午 8 ∶ 30 至
11 ∶ 30 ,下午 13 : 30 至 17 ∶ 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发售地点:杭州市江干区杭海路 238 号森禾商务广场 B 座 15 楼(浙江大地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3 、标书售价:每套 500 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4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 1 )必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环保工程专业承包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 3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 4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 5 )投标人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 [ 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并一年内有效,格式自拟)。
七、投标答疑时间及方式:
2014 年 12 月 22 日 下午 17 : 00 时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传真 0571-87752706 。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 01 月 04 日 09:30 整,逾期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 23 号九楼 ) 。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5 年 01 月 04 日 09:30 整。
开标地点: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递铺镇玉华路 23 号九楼)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近 5 个月内的社保缴费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 : //www.zjzfcg.gov.cn / )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 : //www.ajztb.com / )
十一、注意:
经预审合格且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无故放弃投标。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投标的,须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陈述原因,并报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无合理原因或理由放弃投标的,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将以不良行为予以记录。
十二、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肆万元。缴纳时间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可用银行汇款、转账(拒收现金),投标保证金缴入:
十三、招标代理费用
由中标单位支付。收费额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安发改价[2006]7号的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十四、业务咨询:
1 、采购单位: 安吉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0572-5690691
2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大地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 先生
联系电话:13588051449 传真:0571-87752706
3 、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5318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