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武警青海总队西安干部小区(一期)室外总体工程
招标公告(代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警青海总队西安干部小区(一期)室外总体工程已经(西安市发改委〔2012〕46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青海省总队后勤部,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青海省总队后勤部,招标代理人为陕西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安第一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未央区未央湖街办王家堡村北。
(2)招标范围:武警青海总队西安干部小区(一期)室外总体工程(含景观、绿化、室外给水、污水、雨水管网)。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4)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必须具有年检情况正常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3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三级或以上资质;
3.4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企业20011年1月1日以来有300万元以上类似工程三项及以上,提供施工合同;
3.6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责令停产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或冻结;
3.7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14 年 12月 12日至 2014 年 12 月 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安第一分公司(西安市含光南路216号嘉翔大厦二楼东户)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参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上述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资料原件,另提供复印件二份加盖单位公章留底,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 年 12 月 23日
上午9:00 时整,地点为:西安市含光南路216号嘉翔大厦二楼东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三秦都市报与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及永明公司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青海省总队后勤部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5389431328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安第一分公司
地 址:西安市含光南路216号嘉翔大厦二楼东户
联系人: 刘女士
电 话: 029-88262572 18392578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