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新城区城市污水处理一期工程设备采购(第二次)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阆中市新城区城市污水处理一期工程设备采购(第二次) 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川发改环资[2012]104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阆中市供排水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配套和业主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中央内预算资金50%,地方配套和业主自筹资金50% ,招标人为 阆中市供排水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环资[2012]104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30918004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北京佳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建设地点:阆中市七里片区河口村13社。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日处理2万吨污水处理厂一座(公辅设施按4万吨/日进行建设)
2.3 招标范围:采购招标为暂估价明细表中的全部内容。
2.4 标段划分:暂估价设备采购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 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人民币; 投标人应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本次采购清单中设备不是投标企业自产,需提供所有投标设备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近3年完成1个日处理量2万吨及以上且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的市政给水排水厂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施工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 不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均不接受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15日至2014年12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佳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成都市天仙桥南路28号2栋2层202)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以上资料除单位介绍信收取原件外,其余资料需验原件收取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复印件。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1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阆中市供排水总公司
地 址: 阆中市长盛大道中段
邮 编: 637400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18181136798
传 真: 0817-6271968
电子邮件: /
网址: 0817-6271968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佳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72号世纪经贸大厦B座1009室
邮 编: /
联 系 人: 蒋丽
电 话: 028-84446211
传 真: 028-84446211
电子邮件: 7855149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