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大连市城市供水砼管及旧管网改造工程(2014年二期、2015年一期)――过河段工程招标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现对上述招标项目面向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额约为390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力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1月08日。开标地点:大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
1、招标内容:“十二五”期间大连市城市供水砼管及旧管网改造工程(2014年二期、2015年一期)D1820输水钢管过河段工程施工。本项目共分为10个标段,兼投不兼中。A1标段:蔡家河段(9+650―10+100),长约0.45公里;A2标段:旗杆河段(14+410―14+900),长约0.49公里;A3标段:青云河段(27+800―28+400),长约0.6公里;A4标段:得胜河段(29+700―29+850),长约0.15公里;A5标段:缸窑河段(31+850―32+550),长约0.7公里;A6标段:卧龙河段(38+950―39+283),长约0.333公里;A7标段:董家沟河段(40+471―40+600),长约0.129公里;A8标段:寨子河段(47+750―47+950),长约0.2公里A9标段:登沙河段(20+650―22+257.34),长约1.6公里;A10标段:大连湾海滩段(60+100―61+300),长约1.2公里。工期:3个月。建设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金州新区、普兰店市。
2、投标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近三年无不良信誉记录;2)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无不良信誉记录,目前无在建工程(含正在建设工程及公示期内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报名前连续三个月(2014年9月、10月、11月)及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社保中心出具);3)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报名须提交以下内容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4)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5)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证、社会保险证明;6)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类似工程是指企业近5年(2009年12月1日-2014年11月30日) 承揽的管径D1220及以上钢管管线铺装工程 (工程要求为供水管线项目)。证明材料为合同、中标通知书和中标公示(官方网站)。7)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于2014年12月12日至2014年12月18日,8-16时(节假日除外)到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373号海印长城(高尔基路与马栏河桥交汇处东北角)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注:购买标书时须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标书。
4、招标文件发售:2014年12月19日至2014年12月25日,8-16时(节假日除外)。标书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5万元/标段。
6、招标人:大连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金星玉 0411-66999905。
7、招标代理:大连诚信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兴伟 0411-88144949,传真:0411-88134535。
201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