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县楚江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已由宁乡县发展和改革局宁发改投[2013]106号文件批准建设并下达投资计划,建设资金为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宁乡县水利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宁乡县楚江河道治理(流沙河、青山桥水闸新建)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宁乡县流沙河镇、青山桥镇。
2.3 建设概况及规模: 流沙河水闸位于沩水一级支流楚江的中游,闸址位于流沙河集镇,距宁乡县城 61km ,闸址控制流域面积 190.26km 2 ,正常蓄水位为 123.00m ,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建兼有防洪等综合效益的水利工程,水闸设计灌溉面积 1500 亩。水闸枢纽闸线长 52m ,全部为拦河闸。工程规模为中型,水闸等级为 III 等,其主要建筑物为 3 级,次要建筑物为 4 级。设计洪水标准为 10 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 30 年一遇,施工期洪水为 3 年一遇。本次建设内容包括: 1 、新建拦河闸两空,单孔宽 24m ,采用 24*3 的液压翻板门; 2 、新建下游消能设施; 3 、新建工作桥; 4 、新建上下游翼墙; 5 、上下游连接段堤防护脚; 6 、草冲河入口堤防加固处理; 7 、新建调度室。
青山桥水闸位于沩水一级支流楚江的中游,闸址位于青山桥集镇,距宁乡县城 70km ,正常蓄水位为 146.23m ,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建兼有防洪等综合效益的水利工程。水闸枢纽闸线长 30m ,全部为拦河闸。工程规模为中型,水闸等级为 III 等,其主要建筑物为 3 级,次要建筑物为 4 级。设计洪水标准为 10 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 30 年一遇,施工期洪水为 3 年一遇。本次建设内容包括: 1 、新建拦河闸; 2 、新建下游消能设施; 3 、新建工作桥; 4 、新建上下游翼墙; 5 、上下游连接段堤防护脚。
本次投资估算金额为1280万元。
2.4 招标范围:流沙河、青山桥两座水闸新建,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其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独立的法人资格, 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必须 是在国家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项目 (指在本项目招标期间,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 , 且 已在国家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且与信息平台上名称一致。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无在建项目。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岗位资格证,无在建项目。
3.8 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劳动合同和近六个月的社保为依据,并提供社保个人账户官网打印件及查询网址,网上不能查询的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不能查询的有效证明), 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一致。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投标人的限定
5.1 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否则其投标无效。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
8.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 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上同时发布。
10.联系方式
投标人如需进一步获取相关的招标信息可与下列单位联系咨询:
招 标 人: 宁乡县水利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宁乡县玉潭镇花明南路160号
联 系 人:欧女士
电 话:0731—8783988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乡县玉潭镇一环北路128号(世纪阳光小区B栋521室)
联 系 人:李云岗
电 话:0731—87887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