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县榔梨镇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梨江港防洪排涝部分)已由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县发改投【2013】47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拨款及建设单位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沙县星沙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县榔梨镇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梨江港防洪排涝部分)
2.2 建设地点:长沙县榔梨
2.3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梨江港泵站和节制闸建设。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堤防等级为一级。
2.4 工期要求:16个月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中规定
2.7 招标范围:梨江港防洪排涝部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排涝泵站、自排闸及左右岸连接段防洪墙、防洪泵站等。 ( 具体以施工图及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工程量清单范围为准)。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发布的《关于开展2014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预选承包商备案工作的通知》,投标人必须是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企业;
3.4 、 项目负责人为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壹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 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提出投标申请;
3.6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拟参照 采用《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长住建发 [2011]165 号文)中规定的 “ 综合评估法( Ⅰ ) ” (投标报价评审采用附表 5 〈 2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投标人的资质、类似工程业绩、人员信息以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
5.1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可于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3 澄清答疑采用 网络发布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通知等均采用在 长沙县招标采购网( http://www.zbcg.csx.cn/ )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 、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 标单位 法定代表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zbcg.csx.cn/) 上发布。
8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长沙县招标采购局 。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县星沙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0731-8402520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31-84018760
传 真:0731-84018760
温馨提示:长沙县住建局建筑系统诚信管理平台已启用,其诚信评价结果将纳入我县招投标管理,请各投标单位做好相关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