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正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克什克腾旗环境保护局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克旗环保局重金属污染防治监测设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采购编号:ZY-2015-001
二、项目名称:克旗环保局重金属污染防治监测设备(第二批)采购
三、采购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上级资金102万元
四、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重金属样品监测设备,现场执法设备、应急设备采购23台(套)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盖章)、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章);
3、具有合法的生产或销售(代理)经营权,主要设备气相色谱仪(进口)(带配套自动进样器)、样品全自动消解前处理系统(进口)、水平振荡器、一体化蒸馏仪四项设备具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设备的授权或年度经销权证明; 其中气相色谱仪、样品前处理装置需提供进口设备报关单复印件,原件现场出示查看。
4 、设备具体参数要和采购方一致,否则不予评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须知:
1、本次项目招标采用开标现场资格审查。(开标时需携带购买招标文件时所需出示的原件)
2、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第五条第2、3款中的所有资料交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七、报名时间: 2014年12月17日-2014年12月23日结束,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不含节假日)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地点:报名截止时间,招标文件在克什克腾旗财政局政府采购服务大厅赤峰正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络处获取,拟投标企业领取招标文件后须填写《投标供应商登记表》,否则视为投标无效,本次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书应该使用简体中文编制,1套正本,4套副本,无论中标与否,标书不予退还。投标书必须在 2015年1月7日上午9:00时前送达克旗财政局一楼政府采购大厅。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十、开标时间:2015年1月7日上午9:00时。
十一、开标地点:克旗财政局政府采购大厅。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克什克腾旗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卢万龙 5233873
采购代理机构:赤峰正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辛玲 0476-5222742 15049925112
赤峰正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