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餐厨垃圾综合处理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泸州市餐厨垃圾综合处理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51050014121501] 001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泸州市兴泸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泸州市兴泸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泸市发改政策函[2013]21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20140606010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成都科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泸州市餐厨垃圾综合处理项目。
2.2 建设地点:泸州市纳溪区新乐镇长安村,具体位置详见规划红线图。
2.3 工程规模:日处理100吨餐厨垃圾。
2.4 计划投资:项目总投资约7923.01万元。
2.5 招标范围:本工程项下的全过程监理。
2.6 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入川备案人员,投标人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参加投标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投标人2010年至今已完成不少于1个环境工程(按建设部建市[2007]86号文《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划分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类)监理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12 月 19 日至 2014 年 12 月 25 日18:30时(见附件泸州市餐厨垃圾综合处理项目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登录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luzhou.gov.cn/),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密匙购买招标文件;未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文件通过企业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的密匙免费获取。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年 1 月 8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泸州市兴泸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泸州市江阳区连江路二段33号投资大厦5F
邮 编: /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0830-3235287
传 真: 0830-3535289
招标代理机构: 成都科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31号嘉园大厦15楼
邮 编: 610017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0830-2364122
传 真: 0830-2364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