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区区域供水主管道工程(码头镇)招标公告
1 、 淮安市淮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的淮阴区区域供水主管道工程(码头镇) 已经 淮发改投资[2014]118号 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已落实。现决定对该工程序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选定承包人。
2 、 江苏钟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淮阴区区域供水主管道工程(码头镇)
(2)工程地点: 码头镇境内;
(3)招标内容: 管道、阀门等安装,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及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4)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
(5)工程质量 : 合格。
(6)本工程招标控制价: 2703.57 万元
(7)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后3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不计息);第15个月支付至有权部门审定的工程竣工结算价格的70%(与第一次付款之和)并支付利息(按付款时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一年期基准利率(单利)计算,余同);第27个月支付至工程竣工结算价格的95%并支付利息;工程竣工结算价格的5%做为工程质量保修金(无息),工程整体质量保修期满并验收无质量问题后一月内支付保修金(无息)。
4 、 本招标工程共分一 个标段,每位申请人可参加一个标段的投标报名。
5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工程中标价的5%、履约保证金为工程中标价的 10% ,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并在一周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的,由第二中标候选人递补;若第二中标候选人未能在前述规定时间内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同样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其他中标候选人递补方法依此类推。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公告无农民工工资纠纷的,于公告期满10日后退还(无息)。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按工程形象进度分三次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已完项目产值达到合同价款40%的,则退还40%的履约保证金;已完项目产值达到合同价款80%的,再退还40%的履约保证金;余款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退还。
6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企业营业执照(有效);
(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及以上(年检有效);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4)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期内),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期内) ;
(5)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7)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对中标候选单位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若查询该单位或其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详见淮检发【2014】83号文件)。
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并签到,否则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7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 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2)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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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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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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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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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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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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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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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及以上(年检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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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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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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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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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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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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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期内),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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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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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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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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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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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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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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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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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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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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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或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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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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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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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未联合体投标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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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①序号第1~4项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入纸质投标文件中,承诺书(承诺书格式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7要求准备)等材料的原件装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
②电子投标文件中不能仅提供资格审查资料的诚信库链接,必须同时将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以附件的形式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按本要求提供材料的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③资格审查资料可在诚信库内查询,诚信库中未备案(或未及时更新)的资料原件须带至开标现场审查,诚信库中未备案且未提供原件或相关证明的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开标前,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内容要求将诚信库中未备案(或未及时更新)的资料原件交到开标工作人员处;当原件与诚信库内资料不一致时以原件为准。
④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⑤以上材料须按招标文件“资格后审”部分的要求提供。招标公告载明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资格后审”部分的要求为准。
8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 本工程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定标。是指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中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8.1 评标基准价的产生: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10家时,去掉其中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 =A × K , 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 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 、 96% 、 97% 、 98% 。
8.2 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偏离值的绝对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第 1 至 3 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如同等偏离(偏离值的绝对值相同)的,则评标价低的投标人排名在前。
7.3 本招标公告载明的评标标准方法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一律以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 、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登陆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 “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305元),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投标。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李仕龙联系,电话:18662456928。
(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进行,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3)投标担保(一律采用电汇或转帐方式)
①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转帐方式缴纳到淮阴区招标办指定的帐户。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③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淮阴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凭银行办理凭证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凭证,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提前办理有关手续,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淮阴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换取凭证或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而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④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将在规定时间内,退还到各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
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并提供能够证明该账户为本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的有关证明材料,到 淮阴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307室王会计处备案(已办理过备案手续的除外) 。
10 、 本公告发布 媒介、 时间 :
(1)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http://www.jszb.com.cn )、淮安招投标网( http://www.haztb.gov.cn )上发布。
(2)本公告发布时间: 2014 年 12 月 20 日 8:30 时至 2014 年 12 月 27 日 17:30 时。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1月12日14时30分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淮安市淮阴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二楼201室(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 。
(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收据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 、招标人地址:淮安市淮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17-80859363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市淮阴区长江东路44号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13225176000
淮阴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地址: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206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17-80859028
围标、串标举报电话:0517-80859000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14 年12月19日